一、案例简介
2023年以来,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将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融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中,在全省率先适用“行刑公”三法衔接机制,推动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形成更大合力。该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以环资领域为切入口,牵头区综合执法局、公安分局等5部门会签《关于加强环境资源领域行政执法、刑事司法与公益诉讼检察衔接工作机制的意见》,建立全省首个三法衔接机制。推进行政检察与公益诉讼检察精准衔接,准确把握行政检察与公益诉讼的界限,注重在公益诉讼检察履职中发现行政检察监督线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在办理某某幕墙新材料有限公司污染环境案中,依托三法衔接机制联合生态环境部门做实企业合规,助力企业成功研发环保新材料,实现企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同时督促交通运输部门依法查处案涉运输企业非法运输行为,从源头消除危废转运隐患,该案获评2023年交通运输部行政执法典型案例,系全省唯一。三法衔接机制相关文件及工作经验被最高检、省检察院转发推广,办理的相关案件被最高检、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交通部评为行刑衔接典型案例。
为推动法律监督由点到面、由类案到个案、由一域到全域拓展,促进系统治理,充分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行政检察、公益诉讼衔接工作,强化数字赋能检察监督,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等法律规定,在原有“行刑衔接”的基础上,突出强化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行政违法监督的衔接,组织研发法律监督应用模型,构建数字检察“行刑公”三法衔接大数据监督平台,深化“四大检察”融合,完善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的相互移送制度,前移提前介入关口、拓宽介入案件范围,加大法律监督与指导力度,批量发现监督线索。
二、案例举措
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按照“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理”的路径,突破就案办案的思维,联合业务部门开发“行刑公”三法衔接大数据监督平台,在全市率先构建检察院“行刑公”三法衔接大数据中心,让更多“沉睡数据”充分激活和利用。该大数据中心主要包括辖区综合行政执法和法院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全流程数据及“常检云”数据。行政执法数据要素主要包括行政执法主体、案发时间、案发地点、涉案金额、涉案物品、违法事实、行政立案、行政不予立案、行政处罚依据、处罚类型、处罚内容、罚款交纳、催告履行、送达、行政相对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涉案企业名称及注册地、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 17 项。行政非诉执行数据要素主要包括行政机关执行金额、未执行金额、申请强制执行时间、撤回强制执行时间、申请强制执行金额和法院受理时间、立案时间、裁定执行时间、裁定执行内容、强制执行时间、执行结果等 10余项。常州市人民检察院“常检云”平台中的12345不满意工单、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行政处罚数据等。
平台提供了以下两项技术支持:
OCR图文转换服务:利用接口进行开发,开发批量识别程序,能准确识别案件电子卷宗图像中的文字,通过采用光学字符识别系统,将所有电子卷宗识别成文字形式,可通过双层PDF形式展示。
数据要素提取:从自然语言文本中抽取出任务所需的特定信息,将综合行政执法平台和行政非诉执行案件中的纸质卷宗或者文书中的内容进行自动分类、提取,并按照要求入库。
平台设置了以下四种类案监督模型:
行政行为违法监督模型定义、法院审查和执行违法监督模型定义、行刑衔接监督模型定义、刑公衔接监督模型定义。
平台设置了以下四种内置功能:
刑事案件法律监督:将检察统一业务系统中所有刑事案件信息为基础(包括案卡、文书、卷宗),通过不同算法的设定,将即时发现法律监督线索推送至承办人手中,系统还可以对线索办理情况进行全流程记录,对时间节点、办理进度都清晰留痕,确保分流出去的每条线索都有反馈。
线索推送:对智能分析研判后的法律监督线索进行评估、调查、审核和综合管理应用。线索的管理实行一案一登记,一案一移送,将所发现的监督线索根据职能推送至各个部门,对线索评估、线索调查、线索审核等关键业务环节进行管理。
流程管理:线索管理系统对线索评估、线索调查、线索审核等关键业务环节进行管理,并对相关线索处理结果在线登记,以全面简单的线索管理流程辅助案件办理。系统将对所有线索从发现时间、办理节点、办理人员、办理情况进行全流程记录。
数据统计:从大数据中心抽取多维度的数据结果进行综合展示分析,向用户提供全面、真实、丰富的数据分析功能。系统根据核心数据进行统计展示,包括数据源统计、监督模型统计、线索统计、办理案件数统计等。
平台根据各部门设定的罪名及关键词,设置规则进行数据碰撞,智能筛查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等线索,定向推送给各检察业务部门。相应接收部门查看线索材料后对成案可能性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情况分类标注,对于需要移送办理的线索反馈业务部门进行移送。
三、案例成果
一是行政行为违法监督模型:行政检察部门在开展社会保险领域行政检察专项行动中,排查发现已退休、被判处有期徒刑的房某某等7人仍领取基本养老金的违法线索,遂依法受理。承办检察官开展调查核实工作,一是调取本院2020年以来办理的刑事案件卷宗,依据刑事判决书和被告人个人信息筛选出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且已达退休年龄的被告人数据。二是到常州经济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调取上述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情况。通过数据碰撞,发现房某某等7人在服刑期间违规领取养老金的违法事实。三是到常州经济开发区司法局调取房某某等7人的刑满释放证明,进一步确认7人的服刑期间以及是否有减刑、暂予监外执行等情况。经调查,房某某等7人中有2人在2020年被法院判刑,5人已经刑满释放,7人服刑期间常州经济开发区社会保障局为其发放基本养老金合计7万余元,行政机关存在怠于履职情形。承办检察官经审查认为,辖区社会保障局存在未按规定停止支付房某某等7人服刑期间的基本养老金的违法情形,遂向辖区社会保障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核查房某某等7人违规领取的基本养老金并依法处理,社会保障局回函采纳检察建议,对仍在服刑的退休人员立即停止支付基本养老金,对服刑期间多发的基本养老金进行追缴。办案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发现该案并非个别现象,遵循“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理”的数字检察路径,构建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养老金监督模型,运用大数据开展类案监督。该模型经使用后共碰撞出25条线索,其中3件线索已经成案,向社保部门发出检察建议3件,7条线索正在摸排中。
二是行刑衔接监督模型:行政检察部门通过“行刑公”三法衔接大数据监督平台的“犯罪嫌疑人企业任职线索”模型,筛查发现涉企犯罪案件数据、信息,从中排查行政违法行为线索。平台通过自动检索重点罪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排查获取单位犯罪中法定代表人等高级管理人员犯罪服刑的数据,结合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调取企业工商信息,用数据碰撞的方式发现“问题高管”继续任职的情形,挖掘出行政机关应依法履职的监督线索,行政检察部门受理后遂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2件检察建议,督促及时履职,纠正企业法定代表人、高管任职资格中存在的问题,做到依法行政、促进企业的稳健运营,优化营商环境。
三是刑公衔接监督模型:常州经开区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经过审查,分别以抢劫罪、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罪对抢劫团伙9人,走私团伙15人提起公诉,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对涉案冻肉制品仓储及无害化处置等相关费用共计18万余元,向走私团伙4名主犯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得到法院判决支持。同时,该院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向公安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落实涉案冻肉制品无害化处置,并派员现场监督,确保涉案冻肉制品不会流入市场。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的及时介入,主要归功于“行刑公”三法衔接大数据监督平台的“刑公衔接”功能,平台根据预先设置的关键词进行自动筛选,并推送至相应的业务部门。该案中,平台就是通过自动检索关键词“检验检疫”向公益诉讼检察部门推送了该案件。公益诉讼干警收到推送提示后,登录平台查看案卷材料,研判评估认为其中涉及民事公益诉讼线索,于是联系原办案部门移送该案件线索,推动该案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办理。
四是法律监督线索移送模型:控告申诉部门通过该功能发现办理了救助退役军人杨某案。该院民事检察部门在办理杨某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支持起诉案过程中,发现其系退役军人,是检察机关司法救助的重点对象,且家庭经济确实困难,遂通过平台向本院控告申诉部门移送司法救助案件线索。控申部门接收线索后,立即联系杨某,引导其来院递交司法救助申请,仅用四天时间就完成了受理、审查、审批流程,向杨某发放了司法救助金,缓解其燃眉之急。同时,该院还积极对接杨某老家退役军人事务局,协调落实退役军人优待政策,为其提供就业指导等综合帮扶。该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退役军人和军人军属司法救助典型案例。
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小强表示: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以“三法衔接大数据监督平”为推手,深挖检察数据这个富矿,激活监督线索这池春水,积极探索完善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工作机制,推动四大检察职能融合发展,以检察业务管理机制现代化更好助推检察工作现代化。
责任编辑:广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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