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版

科技赋能搭建司法鉴定“高速路” 多方联动铺架委托评估“立交桥”——北京法院对外委托鉴定评估系统建设案例

时间:2024-09-26 09:54:39 来源: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为深入推进司法鉴定改革,提升对外委托司法鉴定工作质效,进一步提升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管理水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将信息化和司法评估鉴定业务融合,建成了以“公开、高效、规范、集约”为特色的北京法院对外委托鉴定评估系统。该系统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低成本、易操作、多渠道的司法鉴定评估服务,加快司法鉴定评估效率,让北京法院诉讼服务更加公正、公平、便民、高效。该系统具备线上发起鉴定、审核、委托受理、接收鉴定材料、回传鉴定报告、鉴定结果入卷等功能,达到将全部鉴定评估流程转为线上办理的建设目标,为诉讼服务中心开展司法鉴定评估服务和监管提供了有力支撑。同时该系统可支持对鉴定机构资质线上审核、信息公开、公开摇号、考核、评价、廉政审查等,进一步规范对机构的管理。

  一、建设背景

  近几年,随着营商环境的大力发展,对外委托鉴定评估业务要加快顺应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的新要求,不断满足优化营商环境的新需求。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2022年修订版)第70条要求“相关部门应当健全司法鉴定、资产评估、审计审价等行业管理制度,督促相关机构优化工作流程、压缩工作时限、提高工作质量,配合有关方面查明事实”。加强鉴定机构规范管理已列入北京市创新试点改革重点任务中,是北京市创新试点改革司法保障领域全国领先的工作举措。推进司法鉴定改革核心是要进一步缩短审判用时,提升诉讼当事人诉讼体验。

  二、系统总体架构

  对外委托鉴定评估系统建设工作是司法鉴定改革的重要成果。该系统建设分为法官端、诉服端、当事人端和机构端。法官端、诉服端嵌入在在北京法院智慧审判系统中,机构端嵌在北京法院司法公开与诉讼服务系统中。

  北京法院智慧审判系统部署在法院专网内,审判业务系统是整个智慧法院建设项目的核心部分,由北京高院集中建设、部署,在北京市24家法院统一使用。系统提供确认分案、对外委托鉴定评估、文书制作、案件审理等相关功能。

  北京法院司法公开与诉讼服务系统部署在政务云上,主要提供案件查询、网上阅卷、信息公开等功能,委托鉴定评估业务可以为机构端提供了接收公告、上传鉴定材料和法官消息互通等服务,

  同时还能为当事人提供线上办理委托鉴定评估事项等服务。

  委托流程整体业务流程为:法官或当事人填写委托申请,将委托申请的内容提交到诉服办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可根据法官指定机构或随机指定来选择机构。机构选定后,需要机构同意签收材料并且受理该委托申请,之后委托进行鉴定,机构可以根据自己工作的节点上传相应材料,待全部委托鉴定工作完成后可上传鉴定意见和评估报告,法官和当事人可在线查看。

  三、应用成效

  (一)社会效益

  北京对外委托鉴定评估系统解决了委托鉴定全流程网上办理,实现从鉴定评估提起、辅助审查、机构确定、委托办理、机构审查、材料移转、机构实施、出具文书等工作的流转及全程留痕。根据鉴定评估案件办理进程,实时系统展示及流程节点的跟踪查看。针对机构以及法官的工作效率作出评价以及量化工作节点的统计率。同时还可以实现机构管理及公开数据审核发布、对鉴定人的管理、廉政审查、评价、统计、数据分析、数据共享、消息服务等功能。持续压缩案件审理时间和成本。加强鉴定机构规范管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完善委托鉴定评估指引。鼓励强化对评估程序、时间、受理材料和评估标准的约束性规定,鉴定机构应一次性告知委托人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助于完善鉴定机构考核管理办法,对不履行鉴定规范要求的鉴定机构,可采取约谈整改等措施。

  (二)经济效益

  实现对外委托评估鉴定工作全业务线上办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正义。目前对外委托系统涉及使用的机构200多家,每月提供相关数据,包括有在线委托率和在线鉴定率,并严格执行在线委托率不能低于80%的目标,提高诉服工作监管作用。建立科学完善的司法鉴定标准化体系,积极拓宽鉴定机构种类,定期优化鉴定机构目录。通过专业化和集约化方式力争在现有基础上将鉴定评估周期平均缩短四分之一,当事人缴费时间缩短三分之一。通过工作流转以及分类的合理化处理,使人工成本降低,减少不必要的财政支出。

  (三)数据效益

  根据鉴定评估案件办理进程,系统可进行跟踪查看流程节点。量化司了法鉴定机构、业务庭室的具体工作,高效汇总、统计各重点环节相关数据,通过数据分析强化评估业务流程、受理时间以及鉴定方式,进而持续压缩司法鉴定评估的整体周期,缩短审理期限,确保案件能够得到及时、高效、准确的审理。

  四、系统亮点

   (一)依托专项工作规范,打造集约服务平台

  为规范对外委托鉴定评估工作,北京高院制定出台《对外委托鉴定评估工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明确提出要充分运用信息技术,全面依托对外委托平台,实现对外委托工作规范化、智能化、集约化、专业化、动态化管理。同时,《办法》对确定机构、办理委托、鉴定评估费用、鉴定评估材料、组织实施等内容予以明确,特别是规定了各个流程节点严格的时限要求,为系统开发设计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面对鉴定评估工作新形势、新要求和新挑战,北京法院精心打造的对外委托一体化平台集机构公开选择、网上交纳费用、材料在线传送、流程节点监控、信息全程留痕、司法统计分析、智能移动办公等智慧辅助功能于一体,打造形成具有首都法院特色的对外委托鉴定评估“四维五化”工作新模式。(四维指:服务法官办案、服务群众诉讼、服务领导决策、服务审判管理四个维度,五化指规范化、智能化、集约化、专业化、动态化管理)。

  (二)打通多方信息壁垒,融合法院内外平台

  在法院系统内部与办案系统、集约送达平台、网上办公等平台有效融合,对外依托北京法院顶层设计架构,通过安全交换平台进行数据交互,实现与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北京法院诉讼服务微信公众号、相关监管部门及行业协会网站等平台有效对接。

  通过加强法院内外多个系统有效融合,打破法院与相关监管部门、行业协会、专业机构的信息屏障和技术壁垒,实现鉴定评估工作在线监管、类案研究、司法统计、大数据检索和动态管理,整体把控鉴定评估工作进展,实现多方数据流通、信息共享,以信息化、智能化促进鉴定评估质效和人民法院监管水平整体强化提升。

  (三)优化委托鉴定关键环节,缩短评估周期

  通过将委托申请、材料移转、当事人缴费、异议答复等环节全部线上办理后,提升了一般民商事案件委托鉴定评估工作质效,节约司法资源,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同时,根据《办法》确定的时限要求,系统增设了评价、征询、廉政审核等数据模块,通过综合数据分析,实现对鉴定全过程的高效监督与严格管理,不断缩短鉴定周期,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持续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形成了“公开、公平、高效、绿色”的对外委托鉴定评估工作。

  (四)契合电子卷宗深度应用,全面推进无纸化办案

  近年来,北京法院大力推进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工作,依托信息技术手段,辅助法官智能办案。对外委托鉴定评估系统全面对接电子卷宗系统,法官根据需要,可以将随案同步生成的电子卷宗材料以及自动生成的程序性文书(如对外委托书等)线上推送至专业机构,提高工作及时性、安全性、便捷性。各专业机构还可通过系统平台实时上传鉴定评估电子文书,法官通过内网办案系统即可下载查看,为裁判文书的撰写工作提供便利。实现了司法鉴定评估由纸质化向电子转变,提高审判效率,节约司法资源,真正做到了“数据多跑路,百姓少跑腿;机器多干活,法官少受累”。

  (五)全程信息留痕,重点环节管控

  对外委托鉴定评估系统实现了从鉴定评估提起、辅助审查、机构确定、委托办理、机构审查、材料移转、机构实施、出具文书等节点的全程留痕,根据鉴定评估案件办理进程,实时系统展示,供法院各级领导、承办法官、鉴定机构工作人员查看。

  自对外委托鉴定评估系统上线以来,全市法院鉴定评估审查周期从31.5天缩短至12.8天,委托成功率由71.3%增加至91.8%,专业机构审查受理时长由6.5天缩短至2.6天,机构受理后,一般案件鉴定周期由30天缩短至22.6天,带动全市涉鉴定评估案件审理效率得到整体提升。

  ​责任编辑:广汉

热门推荐

登录 注册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