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信息技术服务中心坚持以科技赋能,推动运用区块链技术充分发挥其在提升司法公信力、提高司法效率、增强司法协同能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建设了人民法院统一司法区块链平台,依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与应急技术装备”重点专项司法专题任务“司法区块链关键技术及典型应用示范研究”项目科研成果,深化总体设计、关键技术攻关与示范业务系统接入等工作,持续夯实平台能力,并依托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加强区块链司法应用的意见》(法发〔2022〕16号),明确人民法院区块链平台建设要求,推动司法区块链应用场景创新,赋能人民法院内外部可信协同应用场景,极大提升人民法院审判执行效能。
二、建设内容
(一)平台能力建设
结合实际需求,满足多方异构区块链的接入评估、高效协同、安全防护要求,本案例创新突破了多项司法区块链应用关键技术。一是突破敏感数据加密存证及授权管控技术,平台支持数据本体存证固化,通过账本密文持久化、文件碎密随机分布,确保链上数据和文件的隐私性,防止非法泄漏。二是突破链上数据可信计算扩容合约技术,为解决传统区块链智能合约无法满足司法业务中对链上存证数据进行复杂计算的问题,通过计算节点随机、计算全量任务、计算结果共识三大功能确保计算全过程安全可信,同时满足复杂业务计算。三是突破文件异步多签一致性验证技术,为满足司法业务可信操作要求,确保审判执行业务过程严密安全,减少操作错误,杜绝人为篡改,支持基于预设路径的区块链多方签名验证,可以提高同一文件多签验证的一致性安全和隐私安全,减少多签验证占用的存储空间。四是突破异构链跨链协同调度技术,为解决异构区块链之间由于核心共识机制、组网形态不同导致数据和业务难以在异构链之间流转等问题,支持异构链之间数据跨链共享、智能合约跨链调用,同时保证数据及合约跨链协同原子性,实现跨链后的持续追溯和验证,满足复杂司法业务场景下的多部门协同应用需求。
整个平台采用了微服务架构,基于司法区块链平台底层能力,为协同方提供了跨链协同接入管理、跨链协同事务管理、协同运行预警、协同质效分析以及跨链示证服务等核心功能,能够满足多方异构区块链的跨链接入并开展多场景应用。平台已经完成建设并通过分布式集群部署模式,分别部署于协同参与方。

(二)应用场景建设
区块链技术与诉讼服务、审判执行和业务协同等司法业务深度融合,依托人民法院统一司法区块链平台,打造了直接服务于群众、法官以及其他法律执业主体的一整套功能体系。
在法院审判执行场景中,通过区块链技术数据存证验证能力,实现了案件全流程可信存证,对电子证据、电子档案等高可靠数据进行实时存证防篡改;支持当事人和法官在线核验通过区块链存储的电子证据,提升电子证据认定的效率和质量;利用区块链存证验证能力,辅助当事人对法院电子送达进行真实性核验,保证送达全流程安全可靠;实现调解转立案场景,依托平台智能合约能力,实现调解协议不履行自动转执行立案,提升司法效率。
在外部协同应用场景中,针对律师资质验证需求,构建人民法院与司法行政部门跨链协同应用,实现律师资质、信用报告在线查询及实时核验,提高律师资质验证协同能力;针对减刑假释、刑事、民商事等案件跨部门协同办理需求,基于区块链技术提供的数据一致性、完整性、安全性验证,提高了部门间业务协作流转效率和数据互信水平;支持对版权权属、登记、转让等信息的查询核验,为知识产权案件的证据认定等提供便利,推进版权纠纷协同治理。
(三)产业生态建设
一是加强政策引领,强化配套衔接。依托最高人民法院起草印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区块链司法应用的意见(法发〔2022〕16号)》,明确人民法院加强区块链司法应用总体要求和平台建设要求,提出区块链司法典型应用场景;起草印发《司法区块链存证信息技术规范》等法院行业标准规范11项,为全国法院区块链司法应用提供了规范指引。
二是强化技术创新,夯实平台能力。面向“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布局,为积极响应“建设网络强国”“大数据战略”,科技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等联合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与应急技术装备”重点专项中设置了“司法区块链关键技术及典型应用示范研究”项目(编号:2021YFC0833500),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和广泛的应用示范,突破多项关键技术,申请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26项并推动技术成果转化,完善基础平台建设,支撑区块链在司法领域的应用场景创新。
三是应用场景牵引,统筹试点推进。以应用场景为牵引,做好平台创新应用建设工作,在最高人民法院本级,支持知识产权法庭实现了电子文书即送即存、即收即验,目前该应用已向全国四级法院推广;鼓励地方法院结合自身特点持续开展场景化实践,试点单位根据确定的业务场景,采用统一业务、统一上链的工作模式;积极拓展司法链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版权链等进行跨链协同,满足复杂司法业务场景下的多部门协同应用需求。
三、应用成效
平台由最高人民法院统一部署,在全国四级法院推广区块链应用服务,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联合江苏、江西、内蒙古、上海四地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司法厅开展法检司协同应用示范,取得良好成效。
一是运用区块链数据防篡改技术,进一步提升了司法公信力。通过电子卷宗、电子档案等司法数据上链存储,确保司法数据防篡改,提升数据安全水平;实现证据核验,支持当事人和法官在线核验通过区块链存储的电子证据,推动完善区块链存证的标准和规则,提升电子证据认定的效率和质量;人民法院送达的诉讼文书和送达回执在司法区块链平台上链存证,全国3500多家法院的电子送达文书均已支持在互联网司法区块链平台进行在线核验,保证送达全流程安全可靠,维护司法权威。截至2024年底,依托平台累计上链存证司法数据超58亿条,累计核验数据约5200万条,其中人民法院累计实现5.11亿余条电子送达数据存证上链,累计核验数据约31.5万余条。
二是发挥区块链优化业务流程的重要作用,提高了司法效率。通过应用调解转立案等智能合约,对调解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自动转审判立案,对收案后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在限定期满后自动转立案,排除人工修改因素,解决久调不立的问题,推动立案期限“刚性约束”;通过电子送达文书的“即存即送”与“即收即验”,辅助当事人依托对法院电子送达进行真实性核验,提高文书送达效率,有效降低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经测算,以某法庭为例,全年共计送达约四千余案,传统送达(电子文书送达+纸质文书送达)平均时长为0.8天,电子送达平均时长仅为0.5天;节约邮费幅度达93%(EMS寄件单次邮费*电子送达次数-实结邮费),可大大降低司法成本。
三是挖掘区块链互通联动和联盟互认可信的价值属性,提高司法协同和社会经济治理水平。针对律师资质验证需求,构建人民法院与司法行政部门跨链协同应用,支持实现参与诉讼活动的律师资质、信用报告在线查询及核验;针对减刑假释等案件跨部门协同办理等需求,构建人民法院与检察、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的跨链协同应用,通过数据可用不可见方式进行减刑假释全过程穿透式实质性审计,提高案件在线流转效率和数据互信水平,提高司法协同效率;实现与版权链进行跨链协同,支持案件办理过程中法官在法院专网对当事人提交的作品原件、证书进行跨链核验,实现版权登记信息实时交互、高效调取,推进以高水平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保障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
责任编辑:广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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