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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衢执行江柔性执法 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

时间:2022-09-01 来源:

  8月11日,浙江省衢州市公安局衢江分局网警大队、樟潭派出所在联合对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建立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未制订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该公司的行为已构成网络运营者不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的违法行为,鉴于该公司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整改,依照《衢州市公安局衢江分局涉企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规定(试行)》,衢江分局对该公司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开出不处罚决定书。

  为加快打造法治化最优营商环境,7月,衢江分局出台“首违不罚”规定,规定共二十九条,主要涉及网络安全管理、娱乐场所管理、旅馆业管理、保安服务管理等,根据不同领域的特点,设置了相对应的不予行政处罚的具体违法情形和适用条件。衢江分局政委叶坚介绍:“实行涉企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给了市场主体一次自我纠错的机会,这是我们柔性执法的一项内容,更是倾力打造法治化最优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

  衢江公安以“教育为主、预防为先”为原则,坚持事前预警告诫、事中纠正制止、事后教育规范,通过提示、警示、整改等措施,引导当事人自行纠正或杜绝违法行为,强化市场主体守法经营的自律意识,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

  责任编辑:广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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