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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边检”语境下直升机警务活动的数字化改革路径研究

时间:2024-07-30 09:46:53 来源:徐宽、张卓源、孙铁华、项靖航

  【摘要】警务直升机作为国家移民管理事业所包容的新生事物,将边检管控的维度从水平面拓展到了立体空域,与警务船艇共同构成“主动边检”的必要物质基础。在数字化改革背景下,应从未来口岸风险及海上国边境不确定性出发,设定边检直升机警务的绩效目标;同时应从当前直升机警务的特殊性出发,抽离我国边检空中警务发展的一般性规律,为“有人-无人”载具协同、海空警务协同、空中“便衣”侦查等战法的系统构建提供实践背书。

  【关键词】警务直升机;边检;数字化改革;干预

  一、从战略到载体:“主动边检”直升机警务的四层逻辑递进

  传统的边检警务活动立足于具体的口岸,仅对进入口岸泊位的船舶进行以查验工作为主要纽带的警务干预,这种远离海上国境线状态被称为静态边检或“被动边检”。

  (一)第一层递进:从战略意图到警务概念

  “主动边检”战略的逻辑起点在于,将抽象的警务存在和具体的警务威慑力投送到“码头泊位作业基线”至“海上国境线”之间的广阔物理空间,这便将战略意图诠释为了一定范畴内的警务概念,其实体化过程按照警务概念所对应范畴的专业种类进行可作进一步拆解和任务诠释。

  (二)第二层递进:警务概念的实体化

  为了实现战略意图,需要将其要求(原则)性与(命令)指令性逻辑转化成可操作的实体化任务,这个实体化的过程结合边检的警种特点,包括三个分区:

  其一是关联性警务分区,又称侦搜性警务分区,必须对传统依赖人力线索、传来素材、二手信息的警务侦察模式进行流程变革,从情报、数研等方面加强涉险涉安信息的抓取宽度,同时应为这种抓取行动的速度和精度匹配更智能化的警务工具。其二是干预性警务,干预性警务的特点在于,将警力投送至产生风险的地域,追踪阻断违法犯罪活动。其三是介入性警务,包含基于警力投送过程中的执勤活动,也包含警力投送终结后的执法办案或案件移交工作。

  (三)第三层递进:干预性警务的物理分区

  直升机作为通用航空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垂直起降、悬停灵活以及较好的低空低速飞行性能、对起降场地要求不高等特点,在工农业生产、社会服务、抢险救灾等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海空警务行动属于警务概念实体化“干预性警务”的分区,其重点在于将常规以人力、车辆机动的执勤警力投送至距离港口泊位较远的海区及毗连空域。

  (四)第四层递进:海空分区中的直升机警务

  除了直升机,海空分区中可被用于警力机动和投送的载具包含固定翼飞机、以直升机为代表的旋翼机及新兴的无人航空器。直升机属于实现边检海空干预行动的一种常规有人航空器;直升机警务属于执行“主动边检”战略的重要载体。结合当前工作实际,有人驾驶的直升机与无人驾驶的多旋翼航空器是当前边检警务活动唯二的可用警务载体。虽然与固定翼飞机相比,直升机的飞行速度较慢,飞行高度较低,但是其滞空悬停功能对于介入性警务具有突出行动承载意义。

  综上,直升机警务在“主动边检”战略的实体化进程中具有不可替代性;缺失了警务直升机的参与,该战略就无法实现警力威慑的理想化投送。

  二、从载体到制度:“主动边检”战略中的直升机警务要素性框架

  从长远来看,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现代警务革新步伐加快 ,公安机关对警用航空器的需求将越来越大,警用航空器的应用范围也将越来越广,并逐步形成包括直升机/无人机等在内的完整规范的警用航空体系。在当前国家移民管理局“主动边检”的战略布局中,除依托民用装备短租模式进行小规模临时活动的广东湛江、山东青岛两地,宁波是近三年来公安部国家移民管理局唯一承担直升机警务模式探索的固定地域,宁波边检站系移民管理警种中唯一执行直升机警务实践素材搜集及理论整合的单位。

  (一)直升机警务的“载具要素”与机动边界

  2003年 8月,国务院、中央军委发布批复,明确警用直升机为国家航空器,并规定其飞行保障归口军航保障系统飞行管制,由空军统一组织实施。这一批复,使警用直升机的使用实现了合法化,标志着警用直升机列入人民警察装备序列。要将直升机抽象的航空器优势转化为“以空制海”的实体警务优势,唯有选择因“海”制宜的机族(型、种),基于“载具要素”设置合理机动边界:其一,基于机动速度方面的警务诉求,当前选用的机族主要基于法国“达索”的技术底蕴。常用机型航速(125-150海里/小时)是一般水面船只(10-15海里/小时)的10倍以上。其二,参考机动效费比基础调研,选择起飞重量6-12吨的中型通用直升机执行海上警务。曾有研究指出,空中警力监视范围通常是地面警力的15倍,其巡逻速度通常是地面警力的10倍,一架直升机的作用约等同于3O辆警车和100名警察,能有效增益警务执行率。以宁波虾峙门锚地为例,拖轮往返一次约需6小时,交通费至少4万元,而使用直升机仅需30分钟,交通费用1.5万-2万元。其三,从机动适航性角度出发。选择具体的“海豚”“美洲狮”等机种,确保在风速8-9级可正常出航的警务要求。

  (二)直升机警务的“时空要素”与运维区间

  我国航空运输业发展较晚,航空警务在实践中亦起步缓慢,并伴随时代更迭、经济发展和社会变革,经历了引进介绍、学习模仿、自主探索和快速发展等阶段。2021年6月17日,以首次直升机巡航任务的圆满完成为标志,宁波边检站的警务干预区间由“码头-船艇”的一线拓展至海陆空协同的三维,并从空间、时间两个方面规划了警务干预范围。警务干预空间方面,先后围绕港口、码头、渔港、停泊点、锚地 “五类重点部位”,宁波舟山港毗连的广阔海域内设定了3个临时起降点,规划了6条航线。警务干预时间方面,采取时间“定量+增量”的模式,不定期在宁波舟山港对外开放锚地及附近海域开展直升机巡查的每月“定量”最小值为2次,遇重大安保活动、特殊敏感时期,触发上限为2-4次的“增量”起飞条件,基于审批流程增加海上直升机勤务频率。

  (三)直升机警务的“流转要素”及制度布局

  遵循传统边检警务的制度设计逻辑,拟定了包含岗位职责、派遣管理、勤务组织、安全管理等章节条目的《直升机勤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直升机勤务工作任务流程》,整体制度设计严谨细致。同时,在制度落地方面,强调对《细则》《流程》严谨遵循。例如,为确保专职安全员切实发挥安全管理“最后一道防线”的作用,多次协调直升机运营公司分批次组织专职安全员培训,按一定比例安排专职安全员乘机实践操练,受训人员达30人次,课时时长140分钟,人均乘机实操累计时间达到20分钟以上。如果说“载具要素”决定了直升机警务在物质力量层面的可行性,基于“时空要素”的航协设置确保了物质力量转化成具有边检辨识度的警务形态;那么,“流转要素”则以制度设计方式确保了上述具有辨识度的警务形态能基于可持续的发展路径不断完善。

  三、从制度到实证:警务直升机执行“主动边检”战略的效力擘画

  通过统计2021年6月份以来46份《直升机出航审批表》,排除50-60%的未飞情形;同时对6条航线经飞活动《飞行情况确认表》呈现的信息进行横向比对,可从机型适飞情形、执飞巡航密度、巡飞协同执法等三个方面得出当前宁波边检直升机警务运行的整体态势及分区效力。

  (一)机型适飞情形的效力擘画

  当前直升机警务适飞的主力机型主要来自于法国国有企业“达索”航空集团开展自上世纪70-80年代的“欧洲直升机(EC)”研发计划。代号EC155的6吨级直升机“海豚”当前已被我国空军直-9等变型机种完全国产化,是我国技术内化最成功的通用直升机;降噪方面,EC135已实现了外部噪声水平比国际民航组织限制低5分贝的效果。EC225为11吨级“美洲狮”海军直升机的民用款,现多用于私人公务机使用,纵观当前世界移民执法力量,此型直升机在功能性上趋于平庸,在搜救功能上不及前苏联系的卡-28、米-24;在人员投送上不及美制西科斯基S70“黑鹰”;且在其重型直升机更复杂的传动系统中,有相当数量的关键零部件一旦出现故障,就可能导致灾难性的后果。故而应适当降低其使用频次,仅作为能见度较高、风浪环境较为平和情形下的概略巡视平台,排除其参与到精度警务观侦行动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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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一:2021年6月份至今适飞直升机机种比例图

  (二)执飞巡航密度的效力擘画

  2021年6月至2022年11月,共提起有效直升机审批计划45次,基于审批流转完成后3日的“执飞效力”,未飞率44%,有效执飞2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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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二:2021年6月份至今直升机有效执飞时点分布图

  警力荷载方面,单次执飞一般搭载4-6名警员(包含1名安全员),警员编组一般基于口岸业务逻辑下的综合执勤队分工。荷载单警能基于日常口岸勤务、执法办案的常识,概略识别与码头环境相关的重点地物地标,能配合导航员、机组成员执行简单的动态船舶识别任务。但是对巡飞中的警务内容认知存在一定偏差,多在巡航记录中将任务记载为“开展口岸及重点锚地巡视巡查等执勤执法活动”或“直升机海上巡航”等笼统表述。同时,各执勤队在警务日志的记载中存在精细度不一情形,也缺乏结合大榭、梅山、穿山、象山等不同口岸风险点,针对开展“东海雷霆”、“净海”等属地专项行动的主动性,使得直升机的载具监管优势未能对接海况“地气”充分发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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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三:2021年6月份至今单次执飞荷载警力时点分布图

  (三)巡飞协同执法的效力擘画

  警用直升机装有视频传递系统、高音喇叭和强光灯等设备,可对犯罪嫌疑人实施喊话和威慑,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威慑力度。取2021年6月至2022年6月为统计样本,按照案种分,以“违规驶入对外开放口岸以外地区”“未按规定如实申报人员或货物信息”为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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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四:2021-2022年度直升机发现案件线索种类比例图

  直升机巡飞参与警组所携带警用装备趋同于执法记录仪、警务八件套等执法装备。并未携带高精度摄像摄影器材、专业侦察工具和搜测收声设备。在当前警组未规模性开展索(伞)降等专业训练的背景下,当前直升机警务的介入模式偏向间接的力量宣誓及震慑。配合警用八件套实施的陆地警务实战动作在远离起降点和过渡载具的海空环境下,产生的实战效力无限接近于零,造成了无效滞空起飞重量。此外缺乏应对海空紧急环境的自护性警务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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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2022年度直升机发现“违规驶入对外开放以外地区”线索的时点分布图

  四、从实证到优化:数字化改革赋能空中“主动边检”战略的场景分区及路径探析

  警用航空同时具备公共服务职能。在当前直升机警务的执行过程中,其航空器载具属性较好匹配了“主动边检”战略要求的警务外接性、兼容性和交互性,为推进边检勤务模式改革提供了一种可行性技术路线。为以更高准度释放直升机服务口岸稳定及地方经济的警务潜力,应围绕“移民治理能力现代化”赋能“国家对外开放大局”远期目标,借势数字化改革背景,赋能不同场景维度的警务实践。

  (一)从机型适飞属性出发铸牢数字化管辖“支点”

  1.在物理边界的概略拓展上聚焦“先行先试”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移民管理局《关于依法惩治妨害国(边)境管理违法犯罪的意见》(法发〔2022〕18号)、《移民管理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2022年度“全国边检工作会议”相关文稿分别从宏、中、微三个层次强调了以《出境入境管理法》修订为契机,进一步明确“海上国(边)境的范围为领海线”“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包括内水、领海”等法律概念。应以此为边检管辖能力建设的政策执行起点,推动建立口岸外“以空制海、海空协同、空陆联动”的立体出入境边防检查制度,从6条在用航线的共性特征出发,明确“管什么、怎么控”的职能边界。当前以乘员形式出航直升机警务的边检警组在力量编成和人力的梯次搭配上,缺乏事前论证,这不利于空中警务人才库的稳定塑成。空中警务专业性强、强调专才专用,应建立基于单警素质描摹的数字“六边型”评估体系,务求让知识结构最适合的人执行最高效的空中警务。

  2.在物理边界的精确拓展上聚焦“服务基层”

  以直升机为载体的警务平台,能够综合执行打防管控任务,是警务工作现代化的体现,是提升执法执勤能力的有效方法,是现代警务发展的必然要求。应在法条落地前,预先探索管辖在物理介入层面的可行性,发挥直升机等航空器不可替代的“支点”警务功能。在当前巡航机型技术适飞性基本稳定的情形下,应充分发挥数字化治理逻辑“化问题、对策为参数”的优势,着力探索与现实边检挑战联系更密切的任务适航性、勤务适航性和法务适航性。重视基于不同航线、相关执勤片区个性诉求的警务“数字化建档”,将诉求的直白语言抽象为算法可以理解为数理性“语言”;基于简单建模的逻辑碰撞,谋划各有侧重的“一线一队一对策”,逐步实现海上国(边)境管理从常规手续办理向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转变,逐步作成“主动边检”所能落地实战一线所需的应有之义。在滞空警务时间中,警组中的指挥长对所属人员管理更偏向于行政性,未能有效指导全组的针对性探察和主题性观侦工作。

  (二)从巡航滞空资源出发界清数字化管辖“区块”

  1.建立广泛涉猎的“参数接力”区块

  在当前的滞空警务实践中,警组中的指挥长对所属人员管理更偏向于行政性,未能有效指导全组开展基于专职分工的针对性探察,基于专门设备的主题性观侦,基于专项行动的管控性干预。“三专”职能形态的缺失本质上是对有效执飞资源的一种警务浪费。据统计,浙江沿海非对外开放港岙口144个、码头泊位1413个、修造船厂136家,部分未对外开放的港口、码头、修理船厂等存在擅自停靠外籍船舶、上下人员、装卸物品风险隐患。为了避免监管脱节,对已有空中警务资源做到“应用尽用”,或可借鉴日本、德国、希腊等国的“口岸外”出入境管控逻辑,围绕口岸执勤班组、航空警务专班权限厘清,构建涵盖海图参数、船舶航迹可视化、航行特征实时图传等数字化功能的陆海一体管控圈层。

  2.建立突出点位的“外围情报”区块

  对于飞经空域关联岙口、码头、修造船厂等处地物的信息搜集应提高精度,或可外接中国人民警察大学研究生学院战术学科点专精“军事地形学”的前身底蕴,建立突出警务所求和高价值边检参数的“数字化海图”;对涉外企业的位置、坐标、型制进行数字化加工,对关联地形地物一方面应加强已得建筑图纸等信息载体的数字化提取,另一方面应重视警务信息资源的内循环机制,在深化“地检协同”中,渐次消化国安、海警及公安相关警种可开源提供的历史信息库、行动数据组、中立算法,推动“海图信息”要素精确化、呈现扁平化的警务捆绑作业。力求在统筹数据赋能警务的常量工作中谋定“情报主导警务”的前出优势,确保直升机的每次出航都是基于定制化数字工具的“有的放矢”;力求在融合属地边海防精密智控系统的基础上,突出重点地使用航空器滞空机动的广域视角和介入优势,定向堵塞口岸与海上涉恐、涉毒、走私、偷渡等风险发生关联的“管道”路径。

  (三)从巡航协同“节点”出发织密数字化管辖系统

  1.织密巡航协同中的涉恐干预“节点”

  警务航空队既要履行公安机关执法行政的职责,又要完成政府赋予的多项任务。浙江系全国涉恐重点省份,包含义乌、柯桥两个穆斯林聚集区,在涉外通用航空走廊被极限挤压的情况下,各方势力拓殖海上通道,对我国沿海经济带进行渗透的风险日趋走高。近年来,浙江连续查获涉暴恐危安类人员租船出海、踏查偷渡通道;疆籍重点人员通过中介报考海员证件、意图登轮出海等方面案事件。在当前数字化改革驱动警务实战的背景下,推动形成海、陆、空、网“四位一体”管控体系已成大势所趋,但也存在一些实践偏差。

  2.织密巡航协同中的涉疫干预“节点”

  空域警务可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在狭义上专指传统意义上的航空警务,而在广义上则包含航空警务和警用航空等所有的涉航警务活动。宁波原创的“中国边检登轮码”已经在“口岸内”的维度实现了疫情风险的数字化管控,其数字化风险排查及关联推送能力则已涵盖与“口岸处于毗连状态的陆地区域”。但是该系统对于非法从事口岸运输接驳的“灰色群体”存在管控盲区,缺乏必要的信息视距对“擅自开展船舶搭靠,并上下人员、装卸物品”的情形进行信息判断。要遂行“口岸外”及“海域面”维度的涉疫干预,单纯依靠直升机的概略到达是不够的,应探索直升机抵近探察可疑船舶及其他嫌疑水上载具的可行性。出于规避警员染疫风险的需求,建议依托现有6吨级“海豚”直升机执行AB两套数字化协同方案,A方案为“有人-无人”协同方案在其外挂点挂载起飞重量较轻的固定翼无人机,以机上人员靶机发射方式,控制其盘旋、追踪有染疫风险的高危交通工具。B方案系“海空有人载具”协同方案,设计船艇执勤队与直升机共用的局域“数据链”系统;同时将已有水下机器人由执勤船艇协运至外海,前期主要发挥通信中继功能,后续基于“超视距海试”逐渐探索其在远海环境下的协同侦测实效。

  五、结语:基于唯物论常识践行“主动边检”战略内核

  要将“主动边检”抽象的战略蓝图落准到警务实践的“支点”“路线”“圈层”和结构中,必须将“主动边检”的宏阔外延回归到警务工作唯物论的原点上。边检民警如果无法依托一种可控的物理力量,承载“超限情报挖掘”“立体警力投送”等所必须的技术运维、制度保障和力量编成。所谓的“主动边检”就是没有眼睛、腿脚的一张嘴和一片脑。如果仅凭“码头边检”经验,而忽视了干预手段的实体建设,将陷入有“警”难出、有“案”难控的窘境。如果单一盯海空陆中的一域,不重视空中力量的涉海运用与空陆协同,那么势必陷入新的“被动边检”怪圈。综上,应回归格物而用的常识,与时俱进地丰富边检警务活动的干预维度。“直升机+数字化”是当前试错成本最低、可见回报率最高的一种立体边检探索思路;其实施路径的有效展开将从根本上变革边检警务的历史形态,或可结构性做强国家移民管理警务在地方口岸事务中的干预力度与“发声”配重。

  责任编辑:广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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