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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指挥中心+基于华为擎云平板打造的调查取证终端

时间:2026-06-15 来源:河南省人民检察院郑州铁路运输分院 华为终端有限公司

一、案例简介: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检察信息化建设的总体部署,河南省人民检察院领导统筹,指定河南省人民检察院郑州铁路运输分院承建河南省三级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指挥中心。

为解决公益诉讼线索取证复杂、手段单一,勘验报告、询问笔录制作效率低及指挥中心远程调度困难等问题,创新引入华为擎云商用平板终端,与金明源公司深度开发适配。现终端集成现场询问、勘验、勘查笔录生成等功能,支持身份识别、电子签字、指纹捺印、录音、定位等应用,通过对接指挥中心融合通信系统,实现远程指挥调度。该项目提升公益诉讼检察智能化、协同化水平,测试成果已向多地检察机关推广,为信息化建设提供有益实践。

二、案例举措:

主要内容:

公益诉讼调查取证智能终端由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委托河南金明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和华为终端有限公司,深度协作开发,面向检察机关打造智能调查取证终端。该终端融合云计算/大数据技术,集成现场询问勘验、身份识别、电子签字、指纹捺印、录音定位等功能,实现笔录快速生成与证据留存。无缝对接指挥中心融合通信系统,支持移动端远程指挥调度,提升办案智能化水平。

主要做法:

公益诉讼案件涵盖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英雄烈士保护等多个领域,相关违法行为损害后果需专业取证和司法鉴定确定,但面临诸多难题。主要包括:司法鉴定评估机构较少、鉴定周期长、公益诉讼线索取证复杂、手段单一,勘验/勘查报告制作困难、公益诉讼取证数据管理困难等。为此,我们结合检察院信息化现状,探索建设公益诉讼调查取证智能终端,通过创新科技手段全面提升公益诉讼检察办案质效。

主要特色:

(1)三端联动,信息闭环

系统分为移动终端、PC管理端与大屏展示端三部分,满足不同角色的使用需求,兼顾现场勘查与调查取证工作的管理分析,实用高效。

(2)案件关联,灵活管理

支持将勘验、询问信息关联至具体案件,按案集中展示全部取证工作,清晰呈现案件全貌。

(3)笔录报告,自动生成

系统自动生成笔录报告并归档,避免人工整理,保障办案时效性与公正性。

(4)智能模块,方便快捷

终端集成五大智能模块,一站式覆盖取证全流程,高效便捷:

网络回传:内置流量卡模块,实时回传现场数据;

语音识别:支持语音实时录入;

精准定位:自动生成位置及经纬度信息;

手写签名:触屏采集签名并同步回传;

指纹捺印:外联设备采集指纹,按规范生成询问报告。

适用业务:

(1)现场信息采集

办案人员通过人工/语音录入文本,拍照录音录像固定视听证据,系统自动采集时空环境数据,整合后形成完整证据链完成取证。

(2)现场制作勘验笔录

系统自动采集可编辑的时空环境数据(时间/天气/位置等),并填充至文书板;设备信息可从预置库调用;支持添加照片音视频附件;最终通过电子签名实现现场指挥人、勘验人、见证人多角色在线签署,现场完成笔录制作。

(3)现场制作询问笔录

系统支持语音实时转文字生成可编辑文本,同步录音存证;文本确认后通过电子签字捺印完成被询问人身份认证,现场生成询问笔录,并支持下载、打印或上传至公益诉讼指挥中心。

(4)检测标准

调查取证终端内置多领域检测标准库,为公益诉讼提供精准“标尺”:

生态环境领域:依据空气/水质/土壤标准快速判定污染;

食药安全领域:基于污染物限量和质量规范筛查不合格产品;

为线索发现、证据固定及后续处理提供科技支撑。

(5)现场指挥调度

支持接入融合通信系统,实时共享现场音视频及数据,实现远程指挥调度。

三、案例成果:

运用成效:

(1)显著提升司法公信力:公益诉讼调查取证智能终端的应用,使得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中证据收集和固定过程更加高效精准,有力确保了案件办理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2)切实强化法律监督职能:通过对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的及时发现和有效取证,检察机关能够更加主动地介入社会公共利益保护领域,坚决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3)有效降低办案成本:传统公益诉讼调查取证方式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和时间,智能终端的应用大幅提高办案效率,降低办案成本。以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为例,借助调查取证智能终端,仅用20分钟就完成了所需有效证据材料的收集与传输,办案质效显著提升。

(4)充分保障公众权益:在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中,通过调查取证终端内置的多领域检测标准库,对食品、药品进行快速检测结果比对,及时发现并查处假冒伪劣食品和药品,充分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公益诉讼调查取证智能终端特性:

(1)先进性:

该终端具备证据采集智能化、证据固定即时化、证据管理规范化、案件化、证据展示便利化、交互化等多种特性,能够满足公益诉讼案件调查取证的各项需求。

(2)创新性:

公益诉讼调查取证智能终端的应用开创调查取证办案新模式,实现现代科技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提高公益诉讼检察的科学性和精准性。

(3)可复制推广性: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的成功经验可在全国检察系统推广,其他地区检察机关可借鉴其开发和应用模式,提高公益诉讼案件办理质效。

责任编辑:广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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