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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检一网通”

时间:2026-05-19 来源:江苏省人民检察院

一、案例简介

江苏检察机关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围绕省检察院党组“巩固、深化、提升”总体要求,倾力打造“苏检一网通”数字化检察工作中枢平台。平台包括统一门户、数据中台、AI能力服务、建模平台、综合查询系统、检务督察应用系统、涉外法治模型、“业务、案件、质量综合管理”系统(简称“三个管理”系统)等应用。通过数据汇聚和数据治理,激活检察数据的潜在价值,构建检察机关“一网运行、一网统管、一网通办、一网赋能、一网运维”的数字生态,形成“为基层减负、为法律监督赋能、为检察管理增效”的数字化治理新格局。

       “苏检一网通”

总体架构图

二、案例举措

(一)统一门户:打造一站式高效服务体系

平台打破传统检察工作中多系统分散壁垒,实现统一入口、账号合并、待办整合、消息聚合、应用汇聚的一体化操作。只需一键操作,就能快速访问所需应用,有效避免了因频繁切换系统导致的信息遗漏和日程混乱问题,极大地提升了检察工作效率。

(二)数据中枢:为基层减负,释放办案效能

数据中枢整合三级院核心业务系统,实现对检察机关的数据汇聚和治理,形成覆盖全省的检察数据资源池。同时,接入外部数据,为检察业务办案和法律监督提供数据支撑。数据中枢治理架构由下至上分为汇集库、标准库、主题库和数据服务,包括数据目录管理、数据标准管理、数据集成管理、数据质量管理、数据开发管理、数据安全管理、数据服务管理、系统管理等功能,确保了数据的准确性、一致性和安全性,以及平台的高效运行。目前已成功汇聚 3942万条数据,治理 306 个数据目录。基层检察官无需再跨系统重复录入或人工报送数据,所有办案信息均通过智能抽取实现“一次录入、全域共享”;文字识别工具能够自动识别提取关键要素;语音转写系统实现会议记录实时生成、录音快速转换为文字文档。

(三)数据建模:为法律监督赋能,重塑监督模式

构建涉外法治服务、检务督察应用和覆盖四大检察的各类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破解传统人工筛查效率低、线索发现难等问题;跨域数据穿透查询与分析,构建数据驾驶舱,辅助决策,为监督重点动态调整提供依据,形成“数据驱动-模型筛查-精准监督”的新型法律监督生态。系统采用标准构架进行设计,分为应用服务层和能力支撑层。应用服务层包含线索导入、管理报告、线索查询、线索跟踪、线索推送、线索流程、话题集市、督察管理等各类线索管理功能。能力支撑层用于为上层应用提供线索流程在系统内部与外部的追踪、外部系统对接获取线索、线索数据的智能分析、数据存储与管理能力。

(四)“三个管理”系统:为检察管理增效,提升管理精度

“三个管理”系统基于大数据分析和处理技术,充分利用数据治理的成果,对数据进行再加工,构建“人-案-地”三维管理体系,通过办案效率、质量、效果等维度,生成检察官数字画像、检察院地区画像、一类案件画像等,做深做实业务管理、案件管理和质量管理。既能观察各类业务数据,又能多维度客观记录,并对“三个管理”效果进行画像,定期生成“地区履职档案、条线履职档案、个人履职档案”三类履职档案,实现“服务领导科学决策、促进条线业务指导、辅助质效分析研判”的效果。

(五)一网通办:数字基建重构工作模式新生态

“苏检一网通”平台的统一身份认证系统覆盖全省1.5万名检察人员,打破原有检察机关内部应用之间的壁垒,实现一键登录、一屏统揽、一键直达、一网运行、一网通办“五个一”革命性突破,实现待办事项聚合、消息推送集中、一键直达应用。通过构建“数据采集-治理应用-反哺优化”的螺旋上升生态,形成覆盖办案、监督、管理的全链条数字解决方案。平台还部署了区块链存证、DeepSeek等人工智能应用,着力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数字检察“江苏样板”。

三、案例成果(成效及反响)

(一)政治成效:贯彻落实省委决策部署,率先实现一机关一系统。 “苏检一网通”整合了检察机关工作网所有应用,其数字化检察工作中枢平台通过数据汇聚与治理,激活了检察数据的潜在价值,形成了“一网运行、一网统管、一网通办、一网赋能、一网运维”的数字生态。这一平台的建立,加强了检察机关内部的协同合作,提高了决策的科学性和精准性,有力支撑了政法机关在社会治安、犯罪趋势分析等方面的决策变革,为推进法治江苏、平安江苏建设提供了坚实的数字保障。落实省委《关于做好“一表通”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以制度约束和数据共享规范向基层取数据、要数据行为,推动基层从被动“填表报数”向积极“简表用数”转变,只填一次或一次不填,为基层减负,向系统要数据。

(二)经济成效:“苏检一网通”通过优化办案流程,实现了业务高效协同。同时,数据建模和智能辅助办案系统的应用,提高了办案效率和质量,减少了因案件处理不当而引发的经济纠纷和损失。此外,通过数据分析,平台还能为经济发展提供预警和建议,促进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三)社会成效‌:“苏检一网通”平台的实施推动了社会治理的深度融合。通过汇聚和分析海量数据,平台能够发现社会治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为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提供数据支持。平台还与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共享数据,共同开展社会风险评估、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增强了社会和谐稳定。

(四)先进性‌:“苏检一网通”平台采用了先进的技术架构和设计理念,打破各系统间数据孤岛,实现了数据的统一汇聚和治理。平台通过构建数据驾驶舱、数据模型等,为检察机关提供了强大的数据分析和应用能力。同时,平台还部署了DeepSeek等人工智能应用,提升了数据的安全性和智能化水平。

(五)创新性‌:“苏检一网通”平台打破了传统检察工作中多系统分散的壁垒,实现了统一门户、账号合并、待办整合等功能。通过构建“三个管理”系统,平台能够多维度客观记录检察官履职情况,并定期生成履职档案,为科学决策和业务指导提供了有力支持。此外,平台还引入了区块链技术,实现了敏感数据不出域、可用不可见的安全保障。

(六)可复制推广性‌:应用系统整合和内外数据治理检察机关普遍存在的难题,“苏检一网通”平台的成功实施,为其他政法单位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平台的设计理念和技术架构具有通用性,可以适用于不同地区的检察机关。同时,平台的功能模块也可以根据实际需求进行定制和调整。因此,“苏检一网通”平台具有较高的可复制性和推广性,有望在全国范围内得到广泛应用。

(七)政府和社会评价:政府方面认为,“苏检一网通”平台实现了系统整合,避免了重复建设,为检察机关提供了强大的数据支持和分析能力,有助于提升检察工作的科学性和精准性。同时,平台的实施也推动了政府数据的共享和开放,促进了政府治理能力的提升。社会方面则普遍认为,“苏检一网通”平台的实施有助于提升社会和谐稳定水平,通过检察数据共享为人民群众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通过数据分析,平台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社会问题,为人民群众提供了更加精准的法治服务。

责任编辑:广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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