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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长管家":创新少数民族村寨基层自治新路径

时间:2024-06-04 来源:

  在贵州省惠水县的少数民族地区,有一个独特的称呼——“家房”。这里,拥有三至五代血缘关系的家庭户共同构成一个“家房”,而整个自然村寨则形成了一个庞大的“大家房”。为深化基层自治,惠水县以摆金镇摆金村的苗族聚居地为蓝本,大胆尝试了“房长管家”的自治模式,意在构建一个邻里互助、和谐共生的新时代“枫桥经验”典范。

  团队建设:

  在摆金村,一个三级房长管家评选制度被精心构建。每个“家房”推选出一名具有影响力和号召力的“小管家”,他们共同组成“房长管家”理事会。理事会通过成员间的管家会议,选出“房长总管家”作为统筹主管。为了保持管理的连续性和活力,“房长管家”实行季度轮值制度,确保每个季度都有新鲜的力量参与村寨管理。

  职责明晰:

  为了确保村寨的有序发展,“房长管家”理事会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职责。他们负责监督和管理村寨的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规划、矛盾纠纷调解、环境卫生整治、民族文化传承以及红白喜事的操办等七个方面。小事由“小管家”调解,大事则由“大管家”解决,确保问题不超出村寨范围,为居民营造一个和谐安宁的生活环境。

  制度完善:

  为了保障“房长管家”理事会工作的顺利进行,一套完善的工作制度被制定出来。其中,“一会三议”制度成为核心。理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管家工作总结暨交接会,轮值管家向理事会汇报当季工作落实情况和下季度工作交接计划。此外,还推行了“小事小房议、大事大房议、难事上交议”的工作模式。村寨内能自行解决的问题,由“房长大管家”协商解决;超出村寨能力的难题,则上报给村两委和镇党委政府进行协调处理。这一制度确保了村寨管理的全面性和高效性。

  责任编辑:广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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