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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智慧检务篇 | 创新经验之“刑罚执行一体化‘一案三体’检执融合数智系统应用探究”

时间:2025-03-20 来源:

  为深化政法智能化建设,加强“智慧治理”“智慧法院”“智慧检务”“智慧警务”“智慧司法”等信息平台建设,深入实施大数据战略,实现科技创新成果同政法工作深度融合。法制日报社已连续举办了七届“政法智能化建设技术装备及成果展”。

  作为装备展配套活动,法制日报社于2024年3月继续举办了2024政法智能化建设创新经验征集宣传活动,活动征集了“智慧治理”“智慧法院”“智慧检务”“智慧警务”“智慧司法”创新经验。

  在2024年7月10日至11日举办的成果展上,对入选的创新经验进行了集中展示,并已编辑整理成册——《2024政法智能化建设创新经验汇编》。

  该汇编分为智慧治理篇、智慧法院篇、智慧检务篇、智慧警务篇、智慧司法篇五个篇章,为政法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提供及时、准确、 实用的资讯信息与经验观点。

  应广大读者要求,我们特开辟专栏,将部分创新经验进行展示,敬请关注!

  以下推出的是《智慧检务篇 | 创新经验之“刑罚执行一体化‘一案三体’检执融合数智系统应用探究”》

  

  刑罚执行一体化 “一案三体”检执融合数智系统应用探究

  张东生 江苏省镇江市人民检察院

  焦惟奇 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检察院

  李凤奎 原江苏省监狱管理局

  【论文提要】刑罚执行一体化“一案三体”检执融合数智系统是基于专门建设的数据中心作为系统运行低座,利用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和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而建立的刑罚执行一体化“一案三体”实施系统与全过程嵌入式检察监督大数据模型的智慧融合,其推广应用是大数据赋能刑罚执行一体化“检执融合”工作的创新探索。

  引言

  刑罚执行一体化是指监狱、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机构以将特殊人群改造成为守法公民、促使其顺利回归融入社会为共同目标,实现功能、机制、流程、运作的有效整合,形成目标一致、机能互补、资源共享、无缝衔接的工作机制。“一案三体”是一个方案三个体系的简称,一个方案是指贯通特殊人群改造全周期、刑罚执行全过程、复归保护全领域的一体化行动方案,三个体系是指执行一体化行动方案的教育矫正项目体系、回归修复项目体系、安置帮教项目体系。刑罚执行一体化“一案三体”检执融合数智系统(以下简称:“检执融合”数智系统),是基于专门建设的数据中心作为系统运行低座,利用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和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而建立的刑罚执行一体化“一案三体”实施系统与全过程嵌入式检察监督大数据模型的智慧融合,其推广应用是大数据赋能刑罚执行一体化“检执融合”工作的创新探索。

  一、打造“数据中心”,构建以发挥检察职能为根本的“检执融合”数据联通体系

  以高质量发挥检察职能为根本,建立一个拥有四大数据库的“检执融合”数智系统专用“数据中心”。该“数据中心”由四大数据库组成:

  (一)建立风险评估数据库

  具体包括风险等级评估数据库、矫治需求评估数据库、社会适应评估数据库,对目标对象进行SWP-R测试(再犯风险等级、犯因矫正需求二合一测试量表) 、COPA-PI测试(罪犯个性分测验量表),以及社会适应性测试,为确定其危险等级和矫治需求提供依据。

  (二)建立项目需求数据库

  具体包括教育矫正项目数据库、 损害修复项目数据库、 安置帮教项目数据库,教育矫正项目数据库为制定教育矫正执行计划提供项目选择,旨在改善或消除特殊人群的犯因性问题,使其不再因同样的犯因性问题而再次犯罪;回归修复项目数据库为制定回归修复执行计划提供项目选择,旨在帮助特殊人群更好地适应社会生存和发展;安置帮教项目数据库为制定回归修复执行计划提供项目选择,旨在帮助特殊人群更好地融入社会生活,维护社会稳定。

  (三)建立执行响应数据库

  具体包括执行计划数据库、执行事项数据库、执行标准数据库,旨在按照刑罚执行一体化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教育矫正、 回归修复、和安置帮教执法工作要求。

  (四)建立执法监督数据库

  具体包括专题教育、精准普法、认知重塑、情绪情感调适、意志训练、行为矫正、社会关系归正等七类教育矫正监督模型,就业创业、核心素质、人生智慧、身心健康、价值塑造、社会功能、教育培训等七类回归修复监督模型,以及教育培训推介、生活支持、就业支持、社会关系重建、心理矫治、矛盾纠纷化解等六类安置帮教监督模型。

  刑罚执行一体化“一案三体”检执融合数智系统专用“数据中心”

  

  专用“数据中心”破解了数据孤岛问题,满足了刑罚执行一体化法律监督的核心数据需求,强化了监狱、社区矫正机构、安置帮教机构之间的执法数据,以及与检察监督机关的履职监督数据的衔接共享,建立了包含数据生产、采集、组织、共享、利用、销毁等全生命周期的数据标准规范体系,实现了系统兼容,使系统内部各体系之间能够进行集成、对接和整合。

  二、创建“数据模型”,构建以提升监督质效为目标的“检执融合”数据分析体系

  以高质量提升“监督质效”为目标,创建刑罚执行一体化检察监督大数据模型,将其嵌入刑罚执行一体化“一案三体”实施系统,构成“检执融合”数智系统。刑罚执行一体化“一案三体”实施系统就是依托风险评估数据库、项目需求数据库、执行响应数据库生成刑罚执行一体化行动方案,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将其方案中的教育矫正执行计划、回归修复执行计划、安置帮教执行计划推送到相应执行主体予以执行;检察监督大数据模型,则是以“一案三体”的执行时间为轴线,将法律执行检察固化在“一案三体”的每一个履职项目中,实现全过程精准检察。

  “检执融合”数智系统按照以下模型架构及流程运行,由教育矫正、回归修复和安置帮教三个“检执融合”智能模块组成。教育矫正“检执融合”智能模块承担特殊人群教育矫正项目的实施及监督;回归修复“检执融合”智能模块承担特殊人群回归修复项目的实施及监督;安置帮教“检执融合”智能模块承担特殊人群安置帮教项目的实施及监督。

  

  刑罚执行一体化“一案三体”监督数据分为三级,即一级数据、二级数据和三级数据,一级数据是基于执法行为全过程自动生成或客观记录的第一时间数据;二级数据是基于一级数据与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比对而自动生成的履职状况评价数据;三级数据是基于二级数据与《刑罚执行一体化工作履职风险等级对照表》进行比对而自动生成的履职风险评估数据。“检执融合”数智系统分四步对三级数据进行研判:

  第一步:提取要素,理出违规违法情节。从“检执融合”智能模块“执行个案追踪”子模块梳理出履职风险事项第一时间生成或记录的违规违法情节。

  第二步:比对数据,确认失职渎职行为。将“执行个案追踪”子模块中违规违法情节推送到“检执融合”智能模块“履职状况记录”子模块,自动与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比对,确认失职渎职行为。

  第三步:行为评估,确认履职风险等级。将“履职状况记录”子模块中失职渎职行为推送到“检执融合”智能模块“履职风险评估”子模块,自动与《刑罚执行一体化工作履职风险等级对照表》进行比对,确认履职风险等级。

  最后,根据风险等级,发出红色警报或检察建议。

  三、围绕“数据赋能”,构建以助力社会治理为核心的“检执融合”能动履职体系

  以高质量助力社会治理为核心,充分发挥“检执融合”数智系统的三项功能,实现检察机关的检察监督与刑罚执行机关的教育矫正、回归修复、安置帮教工作同步实施、数据共享、业务协同。

  (一)发挥智能处理功能,解决机制衔接不顺畅问题,当好刑罚执行一体化“一案三体”检执融合的监督者。

  监狱由厅局直接领导和管理,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由地方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开展,在市县两级,这两项职责还分属不同的工作部门,条线化、碎片化问题严重,监狱和地方司法行政机关信息沟通不够顺畅,监狱罪犯、社区服刑人员、安置帮教对象等信息共建共享机制不够健全,“信息流”“工作流”融合度不高,阻碍了刑罚执行效能的发挥。需借助“检执融合”数智系统智能处理功能,帮助解决教育矫正、回归修复和安置帮教工作共建共享机制的建立,同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专业技术瓶颈和专业人员缺乏问题,推动专业工具与工作人员的对接、专业技术与日常工作的融合,实现“检执融合”数智系统运行的常态化。

  (二)发挥资源整合功能,解决社会支持不到位问题,当好刑罚执行一体化“一案三体”检执融合的推动者。

  当下,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还存在不少社会支持短板问题,社会力量参与帮教工作存在不足,社会团体和公众参与帮教活动的氛围不浓、广度不够,缺乏常态化的专业力量参与,存在形式化、活动化等倾向。需借助“检执融合”数智系统资源整合功能,培育、规范和引导基层组织、专业人士、社会志愿者等社会力量,有组织、系统化地参与特殊人群教育矫正、回归修复、安置帮教等刑罚执行服务活动,同时,加强监狱、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工作的衔接配合,促进刑罚执行对接机制、刑释安置衔接机制、教育矫正互动机制、配套设施配置机制的形成,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推动刑罚执行各项重点任务的落实,为进一步深化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三)发挥执行规范功能,解决内部管理不适应问题,当好刑罚执行一体化“一案三体”检执融合的助力者。

  当前,刑罚执行一体化还存在内部管理不适应的方面,监狱工作方面,制度体系还存在结构不够完整、内容不够协调、程序不够严密等问题;社区矫正工作方面,教育管理的科学性、系统性、针对性不强;在安置帮教工作方面,还存在社会参与渠道和载体不够丰富、社会组织的类型数量和专业程度不高等短板。需借助“检执融合”数智系统,将构成刑罚执行全过程的教育矫正、回归修复、安置帮教三阶段工作按工作流程、工作要领、工作节点、工作步骤、工作内容,进行全面规范,实现从经验评判向法治方式转变、从粗放管理向精细管理转变、从传统方法向现代科技转变,助力刑罚执行规范化水平的全面提升。

  责任编辑:晓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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