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版

浙江公安一体化单轨制协同办案模式

时间:2024-12-26 10:03:00 来源:浙江省公安厅

  一、案例简介

  近年来,浙江省公安厅按照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要求,强化内部数智赋能和外部多跨协同,持续深化刑事办案源头数字化建设,全面构建“取证少跑腿、部门一网通、监管全覆盖、保障云支撑”的执法办案新生态,全力服务保障政法一体化办案体系建设。全省单轨制协同办案率超99%,卷宗源头数字化率超60%,案均节省当事人、民警时间7.9和4.7小时,办案时长相比双轨制时期下降19.4%。

  二、案例举措

  浙江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自2017年开始启动,2018年实现全省推广,2019年启动以“数字卷宗”为核心的政法一体化单轨制协同办案模式,2020年底实现全省推广应用,数字化办案模式正式形成。之后,公安机关全面以数字卷宗取代纸质卷宗向检察机关移送,纸质卷宗流转为刑事诉讼协同基础彻底成为历史。

      \

  (浙江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历程)

  (一)强化组织保障,绘就政法一体化办案新蓝图

  1.搭建“1+4+N”框架体系

  以全省统一的执法办案系统为总基座,围绕“办案、协同、监管、服务”4大核心业务,形成50余个建设子场景。

       \

  (“1+4+N”框架体系)

  2.实行“一本账”统筹管理

  鼓励有条件的基层承接子场景建设,省厅统一管理指导,已实现20余个场景“一地创新、全省共享”。

  3.强化办案硬件保障

  全省各地公安机关按照标准化配置要求,落实保障数字办案的硬件配备率达100%。

  (二)聚焦数字办案先行,构建现代执法办案新模式

  1.筑牢数字办案基石

  全面迭代公安执法办案系统的笔录制作、文书开具、证据上传、智能组卷等模块,实现笔录、材料、卷宗的数字化制作,打好数字办案基础。

  2.以技术创新推动手段创新

  远程办案和移动办案app,让当事人通过手机即可完成接受公安机关询问、提交证据等活动,有效解决跨域取证费时费力问题。

       \

  (远程办案应用)

  3.推动外部取证源头数字化

  通过执法办案系统与外部平台衔接,推动价格认定、伤势鉴定、身份资料调取等办案工作源头数字化,让民警“一次也不用跑”。

  (三)聚焦部门一体高效流转,支撑多跨协同办案新体系

  1.全面形成以数字卷宗为核心的政法一体单轨制协同办案模式

  公安端相继上线延长羁押期限、疑难案件会商、法院逮捕决定等协同流程,实现刑事诉讼流程全覆盖,通过部署音视频标准加工组件,解决音视频证据网上流转难题。

       \

  (单轨制卷宗发展历程)

  2.实现与行政执法部门数字办案协同

  搭建全省行刑衔接中心平台,将政法一体化办案向行政机关延伸。该平台联通9大省级行政处罚系统,覆盖42个行政执法部门,上线19项协同流程和235个监督模型,会同行政执法端形成案件办理和预警处理反馈闭环。

       \

  (行刑衔接平台框架)

  3.推动涉案财物跨部门数字化管理及处置

  涉案财物管理处置应用实现公检法机关对刑事涉案财物一体化管理、协同化处置,并将线上协同部门延伸至财政、行政执法、社会处置机构等,大幅缩短处置时间。

  (四)聚焦执法质效提升,开辟智能辅助办案新路径

  1.推行智能辅助阅卷

  “阅卷精灵”应用变革传统电子书式阅卷模式,实现证据要素关系图谱智能绘制,程序类、文书类问题智能校验,阅卷效率显著提升。

       \

  (阅卷精灵应用)

  2.开展智能裁量评估

  刑事强制措施智能评估应用,综合罪名、前科等条件自动生成强制措施适用建议,推进“精准适用”。

  3.实现智能辅助指引

  将所有刑事案由以及主要执法程序的法律依据、取证标准等知识结构化,以思维导图等形式嵌入办案系统各业务环节,并在移动端部署智能问答机器人,推进“滴灌式指引”。

  三、案例成效

  当前全国各地都在积极推进跨部门大数据办案,浙江的源头数字化单轨制办案模式是全国唯一,有效推动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政法工作质效提升明显。

  (一)执法质效提升

  一方面,办案质效显著提升。全省公安机关案均为民警节省4.7小时,为当事人节省9.1小时,移动办案深度应用率超90%,邮寄资费下降近30%。另一方面,诉讼进程显著加快。材料流转、交接环节缩减50%以上,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平均用时下降19.4%。

  (二)业务流程再造

  推动案件“网上办、移动办、远程办、智能办”,以往民警当事人线下需要“多次跑”变为“跑零次”;政法一体化办案、两法衔接数字闭环,推动公安机关和政法部门、行政执法部门网上协同办案,促进部门间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智能执法监管,汇聚全量执法办案数据,基本实现全数字化线上监督管理。

       \

  (改革前后对比图)

  (三)机制体制重塑

  省厅配套制发20余个制度规范,全面保障源头数字化单轨制办案工作走深走实。如制定的《关于刑事司法中应用电子印章、签名和指纹捺印有关问题的规定》相关内容被两高一部出台的司法解释吸收,并写入《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浙江省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处置工作指引》,着力破解跨部门涉案财物处置难问题,创设了数字化、社会化处置新机制。

  责任编辑:广汉

热门推荐

登录 注册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