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阿克苏地区通过健全“选、育、管、用”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确保其在基层法治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
德才兼备“选”
阿克苏地区将“德”作为选拔的重要标准,建立“双培双带”机制,严格按照村民自荐、村“两委”推荐、初选公示、初审核实、任前培训、颁发证书徽章、签订承诺书、宪法宣誓、考核上岗等程序,优先选拔党员、村“两委”班子成员、辅警、村民小组长等具有一定法律基础的人员作为“法律明白人”培养对象,打造一支素质高、结构优、用得上的“法律明白人”队伍。
多元培养“育”
以“乡村振兴·法治同行”和“法润天山·国旗下普法”为载体,阿克苏地区探索出一条具有地方特色的“法律明白人”培养路径。通过开设“法治讲堂”网络培训课堂,设置民法典、土地承包、劳动权益保障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课程,并邀请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远程授课,全面提升“法律明白人”的法治素养。同时,创新“1+1+N”(1名法律顾问+1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N名“法律明白人”)帮带培养模式,在实践中提升其履职能力。
从严从实“管”
阿克苏地区建立了地区层面统筹指导、县(市)牵头抓总、乡(镇)组织实施、各行业(单位)协同配合的管理体系,形成了“法律明白人”共建共管共育的工作格局。按照“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原则,定期对乡村“法律明白人”进行考核评议,对作用发挥不明显、群众基础差的予以清退,对表现优秀的在后备干部培养、评先选优等方面优先考虑,增强岗位吸引力和职业荣誉感,推动队伍从数量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变。
各尽其才“用”
阿克苏地区积极吸纳基层网格员、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等成为“法律明白人”,在田间地头、街头巷尾等场所讲好农村法治故事,主动参与基层治理。他们帮助调解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各类矛盾,充分发挥政策法规宣传员、社情民意信息员、法律服务联络员、社会事务监督员和矛盾纠纷调解员的作用,为基层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通过“选、育、管、用”四位一体的工作机制,阿克苏地区有效推动了“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深入实施,为基层法治建设注入了强劲动力。
责任编辑:广汉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