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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9日,山西省阳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任命王东旭为山西省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决定其代理山西省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王东旭,男,山西长子人,1970年6月生,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
(本文转自山西高院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广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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