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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构建三治融合城乡治理体系

时间:2019-10-31 来源:

  近年来,山西省积极构建三治融合城乡社会治理体系,推动形成以自治为基,法治与德治功能互补、刚柔相济、协调融贯的运行机制。

山西省构建三治融合城乡治理体系

  以自治增活力

  山西省制定《关于深入推进平安乡村建设的指导意见》,着力加强城乡社区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推动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

  全省推广长治市潞城区先进村创建的基层自治经验做法,在以四议两公开确保群众合法权益的基础上,抓实“十有十无”治理载体,即明确乡村治理先进村创建的“十有”正向标准:有组织保障、有集体收入、有议事规则、有村规民约、有民主监督、有调解机制、有便民服务、有防控体系、有村风家风、有乡贤楷模;明确“十无”负面清单:无黑恶、无毒害、无盗骗、无赌博、无刑案、无邪教、无非访、无脱管、无事故、无陋习。以“十有十无”将乡村治理项目化、具体化、工程化,夯实创建基础,压实创建责任。

  朔州平鲁区组织新乡贤、长者和公道正派人组成评理小组,发挥立场中立、接地气、易取得群众信任的优势,从公序良俗和道德立场层面,对矛盾纠纷或信访事项进行评议和化解,取得较好效果。

  在基层自治实践中,各地涌现出庆英调解室、朔城街坊、乡贤驿站等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基层自治品牌,成为基层矛盾处理的减压器、服务群众的工作站、干群关系的连心桥,实现了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

  以法治定规矩

  山西省以推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实施办法为抓手,制定首部法治山西建设蓝皮书《法治山西建设年度报告》,积极开展法治攻坚、法治惠民、法治创建、乡村法治建设等专项活动,通过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法治宣传教育体系建设、全民普法教育和法治文化建设,推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基层社会治理难题,引导社会成员在法治轨道上主张权利、解决纠纷。

  各地组织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充分发挥基层法律工作者和法律顾问的作用,为基层居民讲法普法,提供法律援助,加强对不稳定因素的分析研判。长治市潞州区推出公共法律服务套餐,实行居民点餐、律师服务,律师说法、月月有讲,律访对接、精准化解,为基层群众提供专业、优质、精准的公共法律服务。朔州市朔城区依托三级法律服务平台,发挥法律专家库作用,试行定期“坐诊”、集中“会诊”、应邀“辅诊”“三诊”制度,有效发挥了法治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

  以德治扬正气

  山西省委政法委定期组织开展省级平安县(市、区)、平安校园、平安单位、平安家庭的命名表彰活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度挖掘优秀传统文化,通过道德讲堂和模范人物评选等方式,发挥乡规民约的权威作用、生活礼俗的教育作用、家风家训的影响作用,推动实现自律和他律、刚性和柔性、治身和治心相统一。

  各地注重以德治育化新风尚,纷纷组织开展五好家庭、好媳妇、好儿女、好公婆、星级文明家庭等评选表彰活动,对评选出的模范,通过文化活动、新闻媒体等深入宣传典型事迹,弘扬真善美,传播正能量,使尚德尚贤、弘扬公序良俗成为人们的内在需求,外化为自觉行动。临汾等地将心理服务融入乡村道德文化建设,通过抓经典学习、抓村训家训传承,打造传统文化教育品牌。晋城市泽州县依托深厚历史文化底蕴创建国学小镇,弘扬中华文化的精髓,推动国学文化进课堂、进农户、进机关、进医院,助推平安建设迈上新台阶。

  作者:赵明宇

  编辑:广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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