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来,云南省玉溪市以“五抓”打造基层人民调解新模式,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达98%。
抓基础,健全人民调解组织机构。 人民调解组织机构以乡镇(街道)调委会为主导,村(居)调委会为基础,企事业单位、行政接边地区联防联调组织和村(居)民调解小组为补充,不断发展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目前,全市共建立人民调解组织936个.抓培训,提高人民调解员队伍素质。 采取以会代训、 专题培训、现场参观学习及邀请法官授课、选派乡镇调解主任到法院跟班学习等形式,对乡镇(街道)调委会主任开展年度集中培训。三年来,共培训调解员5万余人次,政治业务素质得到显著提升。
抓规范,提高人民调解公信力。 从规范统一调解协议书入手,采取市、县区司法局抽查评比,司法所日常审查等方式,加强对调解文书的规范化管理,提高调解质量和社会公信力。目前,全市已建成乡镇(街道)规范化调委会74个,村(居)规范化调委会402个,建成个人调解室55个。
抓典型,促进人民调解工作深入开展。市司法局指导红塔区发展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指导澄江县探索与公安派出所建立联合调处机构,指导通海县建立“例会制”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督促县区抓好乡镇人民调解庭和村级规范化调委会建设。组织全市人民调解骨干到先进地区实地参观学习,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推动全市人民调解工作深入开展。
抓成效,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加强体制机制和规章制度建设,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县区每季度排查一次,乡镇每月排查一次,村(居)每半月排查一次,及时了解社情民意,掌握矛盾纠纷隐患。 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及时进行分类化解,做到一事一案、专人负责,并发文通报化解结果。
作者:余坤、裴卫国
编辑:广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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