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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大田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火龙果收购纠纷

时间:2023-11-15 10:19:47 来源:法治东方公众号

  为了有效地开展主动创稳工作,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东方市司法局大田司法所成功解决了一起火龙果收购纠纷,将各类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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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回溯:火龙果收购商钟某某前往位于大田镇短草村的火龙果基地进行收购,与果农符某某达成了口头约定。由于双方初次交易,双方对约定的摘果量和价格理解不同,导致产生了纠纷。果农符某某阻拦了货车发车,导致近万斤的火龙果无法按时运往目的地。双方对纠纷持不同意见,场面陷入僵持,因此向辖区司法所申请调解。经过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情理法理上的劝说,双方最终达成了一致。果农符某某愿意降低原出售价格0.1元,继续将剩余的火龙果卖给钟某某,并签订了书面协议,达成了60000元的交易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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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群众工作无小事,调解“小”矛盾,解决“大”问题,东方市司法局大田司法所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确保矛盾不升级、纠纷早解决,为辖区的和谐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责任编辑:广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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