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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区司法局召开规范社区矫正对象管理类别调整工作专项行动部署会

时间:2024-03-21 来源:

  为规范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以及《江西省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切实解决社区矫正对象类别调整工作存在的问题,近日,昌江区司法局隆重召开了一场关于规范社区矫正对象管理类别调整工作的专项行动部署会议。出席此次会议的有各乡镇(街道)司法所及社区矫正中心的负责人,会议在副局长于丽娟的精心主持下有序展开。

  会议明确指出,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必须依据其被判处的刑罚种类、犯罪情况、矫正期限、矫正阶段、风险等级、悔罪表现以及遵纪守法情况等因素,进行全面的综合评估,从而实施分类管理。这种管理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县级社区矫正机构或受托的司法所应以社区矫正对象的计分考核和奖惩情况作为分类管理的重要依据。

  会议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首先,要突出重点,对2024年以来的社区矫正对象类别调整进行重点排查,确保事由依据充分、程序严谨合规、执行到位,以推动全区社区矫正对象管理类别调整的规范化。

  其次,要扎实推进,对照《江西省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及排查重点,深入开展自查自纠、互评互查、查纠整改以及总结验收等工作,建立问题整改清单,并明确整改时限和具体措施。

  最后,要跟踪问效,社区矫正中心和各乡镇(街道)司法所应形成合力,坚决防止形式主义、走过场和假评查等现象的发生。对于评查中暴露出的问题,要举一反三,及时整改,从思想和制度两个层面遏制和减少问题的出现。

  责任编辑:广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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