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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城县公证处:探索道路交通事故公证调解新模式

时间:2023-10-13 来源:

  近日,谷城县公证处成功对一起“道路交通事故补偿协议书”进行了公证。在2023年9月,王某驾驶东风风神牌SUV车辆行驶至石花镇岩湾村某道路上,不慎将行人胡某撞伤。遗憾的是,胡某最终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交警事故处理中心依法认定王某对此事故负全责,双方对此事实均无异议。

  胡某的家属在遭受巨大悲痛的同时,还要处理逝去亲人的善后事宜。他们来到谷城县公证处,请求公证处提供帮助。在了解具体情况后,公证处工作人员为胡某家属量身定制了一套“委托+协议+谅解书”公证模式。在工作人员的耐心解释和调解下,事故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签订了《赔偿协议书》。随后,工作人员为胡某家属办理了这份《赔偿协议书》的公证,并确保了肇事者王某履行了应支付的款项。

  近年来,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已成为社会热点问题。在谷城交警大队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中,谷城县公证处已成功办理了45余件“道路交通事故补偿协议书”公证。这些公证的成功办理,既体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若干意见》第十二条赋予公证协议的法律约束力,也有利于节约司法资源、增强人民调解工作的权威性、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减轻法院审判压力。同时,这也拓宽了公证服务领域,在推进诉源治理和多元解纷机制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责任编辑:广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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