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亏了你们的帮助,不仅帮我挽回了经济损失,也让我真正明白了公安机关不立案决定的理由,心里的疑问彻底消除了。”2026年1月19日,立案监督案件申请人赵某专程来到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将一面写有“秉公执法为人民,热情真诚解民忧”的锦旗送到检察官手中,言语中饱含诚挚谢意。

事情要从2025年5月说起。赵某因怀疑信用卡被盗刷,向公安机关报案。后公安机关作出不予立案决定,赵某对此不服,于同年10月向包河区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受理案件后,承办检察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办案宗旨,迅速展开工作,全面梳理案件脉络,细致审查相关证据。在与赵某的多次沟通中,检察官进一步了解到,因其信用卡逾期未还,个人征信受到影响,日常生活也遇到不少困扰。

为实质性化解矛盾、解决群众实际困难,检察官采取了“调解+听证”并行的处理方式:一方面,及时委托人民调解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经过反复沟通、耐心协调,最终帮助赵某追回了全部损失。另一方面,围绕案件争议焦点,包河区检察院专门组织召开检察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及案件当事人共同参与。听证会上,听证员结合事实与法律充分阐释,使赵某认识到现有证据尚无法认定相关行为构成犯罪,公安机关的不予立案决定符合法律规定。至此,赵某的心结与法结双双解开,该案得到圆满化解。
责任编辑:广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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