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近日,阜新市新邱区人民法院通过耐心细致的调解,成功化解一起因房屋漏水引发的邻里纠纷,不仅解决了居民的实际问题,也修复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关系,赢得了群众的认可和好评。

案件调解过程:
新邱区居民李大爷(化名)因楼上住户卫生间持续漏水,家中墙面严重受损,生活受到困扰。数月以来,他多次与楼上王女士(化名)沟通协商,并请求物业及社区介入调解,但问题始终未能解决。最终,李大爷选择将王女士诉至新邱区法院,要求其恢复房屋原状并承担相应责任。
承办法官受理后认为,此类相邻关系纠纷虽事实清晰、判决不难,但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邻睦”才是根本。时值盛夏,法官多次进行现场勘查,仔细核实漏水部位和受损状况,明确漏水原因,并主动向社区及物业了解相关情况。在全面掌握事实的基础上,法官组织双方反复沟通,从法律和情理多个角度耐心释明、细致协调。
“一纸判决可以判定赔偿金额,却难以修复和睦的邻里关系。远亲不如近邻,互相体谅才能长远相处。”法官的一席话打动了双方。最终,王女士主动排查并修复了家中漏水点,有效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考虑到王女士在外务工的实际情况,李大爷也表示愿意自行修缮房屋,王女士当场结清了维修费用,二人握手言和,重归于好。
邻里纠纷看似小事,却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幸福感与安全感。新邱区人民法院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始终坚持“调判结合、调解优先”,既以法律明辨是非,又以情理温暖人心,努力让司法审判成为修复社会关系、促进社区和谐的“润滑剂”。
法官提醒,在相邻漏水纠纷中,法律责任主要包括排除妨碍和赔偿损失两部分。排除妨碍通常以漏水行为持续为前提,而赔偿损失应限于与漏水有直接因果关系的实际损害,如房屋维修费用、财物损失等。若双方对修复方案或损失金额存在争议,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评估,鉴定费用一般由申请方预付,最终根据责任比例分担。需要留意的是,鉴定成本有时可能高于纠纷标的金额,建议当事人理性选择解纷途径。
法官同时建议,相邻各方应本着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妥善处理相邻关系,共同维护和谐宜居的社区环境。很多纠纷只要提前积极沟通、主动应对,本可以避免发生。
责任编辑:广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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