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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溪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公开庭审

时间:2022-01-27 来源:

  为认真贯彻落实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探索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开庭审理相关工作的纪要》的工作要求,1月25日,花溪区人民检察院派出员额检察官和检察官助理出席花溪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罪犯张某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案件。

  

  罪犯张某因贩卖毒品罪被花溪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因张某患重大疾病,向花溪区人民法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庭前,检察机关对张某疾病诊断等材料进行详细审查。庭审中,检察官对罪犯病情诊断意见书、专家意见书等多项证据材料发表质证意见,并依据事实和法律发表同意花溪区人民法院对张某暂予监外执行的意见。

  此案是花溪区人民检察院首例派员出庭参与暂予监外执行开庭审理案件,是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书面办理迈向实质化办理的重要探索实践。花溪人民检察院在下一步工作中将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继续强化对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实体与程序监督,确保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公正公开依法执行。

  责任编辑:广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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