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机制对轻刑案件实行基层公安部门侦查、调解组织调处、检察室起诉、法庭审判、司法所矫正的“一体化”办理机制;基层派出所、检察室、法庭在办理轻刑案件时可自行调解外,也可委托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检察室所在的镇(街道)及其下属各村社等三级中心进行调解。
此外,该机制强调了基层检察室的法律监督职责,对轻刑案件从立案侦查、调处过程、法庭审判到社区矫正,进行链条式、全程化的法律监督,确保调解程序体现当事人真实意志。
该机制适用于案件双方或一方当事人居住地、常住地或者工作地在基层检察室辖区内,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认罪悔过,双方当事人自愿进行调处,依法可能判处有期徒刑3年以下刑罚的故意犯罪案件或依法可能判处有期徒刑7年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轻刑案件‘一揽子’调处机制旨在实现轻刑案件在基层政法部门的全流程办理,发挥各政法部门的基层优势,真正实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鄞州区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说。
记者:黄素珍
通讯员:胡婷婷
编辑:广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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