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广州仲裁委员会共同“把脉”一起涉外疑难复杂商事案件,通过“望闻问切”——望案情、闻调解、问意向、切良方,充分发挥商事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作用,在省内首次开具“仲裁调解+法院司法确认”的司法良方,7000万余元合同纠纷在诉前得到高效化解。这是今年7月15日广州中院与广州仲裁委会签《共建商事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合作协议》以来一站式多元解纷工作的又一重要成果。
望案情
◆ 案涉当事人:证券公司(债权人)、某控股集团(债务人)、某集团公司(质押人)、杨某(香港居民、保证人)。
◆ 案涉协议:债权协议(两份)、股票质押回购协议(三份)、保证合同、收购债权补偿协议、债权债务重组协议。
◆ 案涉纠纷:债权金额7000万余元
闻调解
本案涉合同、质押、保证等法律问题,程序上存涉外因素,整体来看,诉讼程序耗时显然会比较长。当事人也需要在涉外授权委托、举证、开庭、一审、二审等程序上付出时间、精力以及诉讼费等成本。
考虑到虽案情疑难,程序涉外,但债权争议有保证、质押担保作为保障。经验丰富的立案工作人员判断调解解纷具有极大可能性,随即联系当事人,阐明诉前调解高效、便捷,不收取诉讼费,使用线上平台调解,避免奔波,疫情期间无需聚集等诸多优势,成功引导当事人调解并推荐在商事纠纷领域具有丰富专业知识的广州仲裁委作为调解机构。2020年9月24日,该案通过广州法院在线多元纠纷化解平台(以下简称广州法院ODR平台)委派给广州仲裁委。
*广州法院ODR平台
问意向
本案是广州中院首次委派仲裁委调解的案件。仲裁委根据案情需要指派在金融借款、担保、涉外民商事领域具有多年从业经验的律师仲裁员组织调解。调解员迅速梳理案件事实、归纳争议焦点,审核涉外当事人的代理权限。次日,调解员即开始通过广州法院ODR平台与各方当事人沟通调解方案。调解员从还款金额、补偿方案、担保物处分、保证人责任等角度客观分析案情,释明类案判决,引导各方评估诉讼风险。10月15日,各方达成调解协议,无需缴纳任何的诉讼费用,期间仅耗时22天。真正做到了高效、多元、低成本解纷!
切良方
本案调解过程中,由于诉争金额较大,债权人对债务人能否及时履行义务心存疑虑。对此,调解员向各方当事人说明,根据广州中院印发的《关于非诉讼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的工作规程》《广州法院关于优化司法确认程序实施细则》,仲裁委作为广州中院的特邀调解组织,其主持各方达成调解协议后,当事人可共同向广州中院申请司法确认,使调解协议获得强制执行力。目前,司法确认也实现了线上申请。根据谁委派、谁确认的原则,调解员随后引导当事人通过广州法院ODR平台向广州中院在线申请司法确认。
*司法确认现场
广州中院依法立案受理并立民特案号。经审查本案的调解协议,仲裁委派出的调解员专业性强,调解协议内容完整、明确、清晰、规范,具有可执行性,广州中院在听证当日即确认涉案调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值得一提的是,在互联网时代,为便民利民,本次司法确认全程使用在线方式进行传唤、听证并采用电子送达,当事人全流程不需要往返法院。
至此,广州中院与广州仲裁委联袂在全省范围内为首单委派调解案件共同开具了“调解+司法确认”的司法良方。
广州中院立案庭副庭长 王维
“本案法律关系较为复杂,涉及股票质押、债权转让、保证等多重法律关系,且有一方当事人是香港居民,存在涉外因素。借助仲裁委在处理商事纠纷上的专业优势及广州法院ODR平台的智慧支撑,才能够诉前高效化解。本案也是广州中院继今年3月份首次依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要求立案受理司法确认案件以来的又一次尝试。试点之前,只能由基层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司法确认案件。”
广州仲裁委案件受理部 王旭彬
“广州仲裁委在册两千多名处理境内外商事纠纷的资深实务专家,与广州中院建立诉调对接工作机制,能够充分利用仲裁的商事解纷资源,更好地发挥仲裁在多元解纷机制中的作用。”
近年来,广州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最高人民法院工作要求,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建立健全诉调对接机制,做强做优调解平台,在“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方面取得突出成效。今年1—10月,广州法院诉前调解案件88890件,同比增长183.45%,其中化解纠纷26914件,化解纠纷标的金额达23.05亿元,同比增长443.63%。
接下来,广州法院将借鉴优秀经验,持续创新工作模式,不断增强“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让人民群众通过最适合的解纷渠道化解纠纷,在每一起纠纷解决中感受到便捷、和谐与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广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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