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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化市法院:执行案款送上门 司法便民有温度

时间:2024-12-26 来源:

  “真是太感谢法官了,亲自上门服务,我这腿脚不方便,根本没法去法院。没想到法官能把钱直接送到家里,真是解决了我的大难题!”七十多岁的唐老紧紧握住法官的手,满怀感激地说。

  在唐某与孙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敦化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孙某赔偿唐某101,611.79元人民币。然而,判决生效后,孙某一直未履行赔偿义务,唐某遂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法官发现孙某名下仅有每年可领取的土地直补款,无其他可执行财产,于是决定每年从孙某的土地直补款中划拨部分金额给唐某。

  近日,唐某向执行法官提供了孙某可能有其他可执行财产的信息。法官迅速行动,根据线索找到了孙某,并通过耐心沟通协调,促使孙某的家人一次性支付了5万元,双方最终达成和解。

  考虑到唐某年事已高、行动不便,执行法官决定将剩余的案款直接送到唐某家中,并在现场办理了相关交款手续。当法官将沉甸甸的案款交到唐某手中时,唐某激动万分,连声道谢。

  敦化市法院在执行工作中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既要有“重拳铁腕”的执行力,也要有善意关怀的温度。法院全面落实司法便民举措,将司法为民理念融入执行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与公正。

  责任编辑:广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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