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政法智能化建设,加强“智慧治理”“智慧法院”“智慧检务”“智慧警务”“智慧司法”等信息平台建设,深入实施大数据战略,实现科技创新成果同政法工作深度融合。法制日报社已连续举办了七届“政法智能化建设技术装备及成果展”。
作为装备展配套活动,法制日报社于2024年3月继续举办了2024政法智能化建设创新经验征集宣传活动,活动征集了“智慧治理”“智慧法院”“智慧检务”“智慧警务”“智慧司法”创新经验。
在2024年7月10日至11日举办的成果展上,对入选的创新经验进行了集中展示,并已编辑整理成册——《2024政法智能化建设创新经验汇编》。
该汇编分为智慧治理篇、智慧法院篇、智慧检务篇、智慧警务篇、智慧司法篇五个篇章,为政法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提供及时、准确、 实用的资讯信息与经验观点。
应广大读者要求,我们特开辟专栏,将部分创新经验进行展示,敬请关注!
以下推出的是《智慧法院篇 | 创新经验之“‘未来智能法庭’构建的实践与思考——以乌镇法庭为考察样本”》
“未来智能法庭”构建的实践与思考
——以乌镇法庭为考察样本
冯枭 浙江省桐乡市人民法院
法院信息化建设是实现法院现代化转型的必由之路,而“智慧法院”建设则是法院信息化建设的关键阶段。我国多地也对此展开了相关探索,然而反观实践,未来智能法庭的建设仍有改善之处。本文以乌镇法庭的未来智能法庭建设方式为考察样本,在剖析现状、分析原因的基础上,以求优化现有制度路径,提升法庭在推动社会治理上的效用。
一、现状:未来智能法庭的运行实践及面临的困境
(一)发展历程
桐乡市人民法院在省高院“全域数字法院”改革跑道下进行“未来智能法庭”综合集成改革。2022年,桐乡法院在2021年“未来智能法庭”建设基础之上守正创新,以“一庭一中心”建设为抓手,对标“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示范庭”建设要求、把“共享法庭”作为智能法庭的成果输出端,以集成运用全域数字法院优秀项目、打造诉讼服务虚拟新形态、丰富基层治理场景、建设一流的全域数字法院成果展示中心为总思路,构筑“乌镇模式”、形成“乌镇经验”,力争在浙江打造出“未来智能法庭”全国样板。
(二)未来智能法庭构建的实践困境
经过多年的实践探索,乌镇法庭在智能法庭建设上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效果,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未来智能法庭顺畅运行及功能发挥。一是法庭信息化建设的受益对象不够普及。虽开发了一些优秀数字化改革项目比如无纸化建设、移动微法院、网上解纷平台,疫情期间方便了当事人的诉讼,但仍有一部分群体不会、不能使用这些“高科技”的成果。二是法庭的人员配置及制度尚未调整。法庭信息化建设之后,一些应用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法官们的事务性工作,但是法庭的工作模式、审判结构等方面的创新和变革的前瞻性不够,对审判制度重塑的贡献无法体现。三是以法庭信息化建设助力社会治理的程度不够。人民法庭是人民法院最基层的单位,其职能的发挥不仅需要物理延伸,更需要数字赋能。
二、反思:制约未来智能法庭实效的瓶颈分析
只有在了解法庭信息化建设的真实当下,才能预判和迎接它的可能的未来。在清楚知道未来智能法庭建设存在的短板之后,下一步才能从宏观层面到微观层面对未来智能法庭建设进行优化。
(一)在线司法服务分层消化不明显,阻碍了部分群众便利诉讼之路
当下在线司法服务覆盖领域不断扩大,但大量无代理律师的当事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面对当下在线诉讼平台复杂的认证流程、操作步骤等,难以自助完成,更遑论签约开庭等专业诉讼操作。诉讼服务需求的分层消化不足,增加了基层法院的指导工作量,也由于事多人少导致诉讼服务不够到位精细,隐形提高了群众对在线诉讼的内心抵触。
(二)人民法庭给予基层治理的智能支撑、前端引导不足
群众在实施民事行为时和发生纠纷后都期待有一对一的专业法律指引,法院作为后端裁判主体集合了大量民事行为规范标准及裁判规则期待灌输给群众,两者缺乏衔接路径。基层调解力量存在案多人少、分配不均等问题,基层调解员在使用共享法庭、诉源治理应用平台建设等过程中,也急需法院的智力支撑和专业指导。
三、修正:未来智能法庭构建的路径优化
未来智能法庭主要是依托现代人工智能等技术,利用互联网及移动互联网,积极扩展面向公众的移动应用,可随时随地向当事人、律师、社会公众提供诉讼服务,更好地服务当事人,助力纠纷的快速、高效化解。
(一)以智助调:完善平台建设,助力诉调对接
公平正义,不仅仅是体现在案件的处理结果中,也体现在老百姓参与司法活动的过程中。诉调对接制度是全面贯彻落实“引进来、走出去”方针的重要举措。通过引入社会力量,提升前端解纷效能,不断加强调解工作的有效性、专业性、高效性。第一,构建调审分离制度,纯化审判程序和调解程序。在省政法委、省高院的部署下,在各个村、社区、专业市场设立了共享法庭,通过联村(社)法官指导人民调解、延伸司法服务,打造一批多元解纷与诉讼服务示范点。第二,构建调解前置制度,扩大诉调对接的适用范围。“诉前强制调解本质上不是法院审判权行使的方式,而是当事人在法院附设调解委员会的协助下,自主解决纠纷的机制,因此它属于一种法院附设ADR。”比如 “浙江解纷码”,鼓励当事人在平台登记后进行分流调解。第三,构建专业调解制度。以树立品牌调解为目标,全面整合解纷资源,广泛开展行业调解,充分发挥妇女联合会、工会、商会、保险行业调解委员会、交通调解委员会的作用。
(二)以智助审:建立智审运用,提升审判效率
随着科学技术的提升,司法公正将需要一个更有效和方便的法院、法律服务和司法产品。从老百姓的实际需求出发,从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要求出发,将诉讼服务、基层治理工作以老百姓易接受的方式,延伸到社会机体的“毛细血管”,打造智能诉讼服务全程贯通、矛盾纠纷前端治理的“乌镇模式”。以“共享法庭”为触角,以AI小智为载体,通过软件开发、机制打造、数据共享,完成前端诉讼服务和基层治理与司法智审的有机衔接,从部分案由开始探索,从前端行为规范-纠纷分层过滤-智审-执行-大数据分析数助决策实现全部贯通,形成完整闭环,辅以“小智”全流程跟进服务。
(三)以智助治:开辟新的机制,助力社会治理
对基层社会来说,个案裁判不应是解决纠纷的“单行道”,基层法院也不可能成为矛盾化解的“无限责任公司”。简言之,基层法院参与社会治理主要有两种途径:对进入司法程序的案件依法裁判;对尚未进入司法程序的矛盾纠纷,引领、推动、保障多元化解。未来智能法庭建设需开辟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新机制。对标群众“少发生纠纷、简便解决小纠纷”的需求以及发挥共享法庭运行实效的需求,通过规范主体前端民事行为、畅通简易类案一件事解纷路径,以共享法庭为触角途径,加强源头治理、多元协作。针对金融、物业合同等法律关系简单、纠纷类型化、要素结构化程度高的纠纷,开发前端解纷平台,对接嵌入矛调中心纠纷化解平台,直接贯通基层治理、调解力量,当事人简易登记即可在平台申请调解,后端对接解纷码、法院办案办公系统,由一支专职调解员队伍指引当事人完成诉前全流程解纷,致力于构建一套类案解纷的全流程一件事闭环治理模式,形成一个党政领导、多部门协同配合的多元解纷格局。同时在前端化解过程中利用小智语音问答、人民调解员主持会议等多路径同步进行审理要素的固定,为后续的裁判方式变革打下基础,进一步有效解放和发展司法生产力,促进公平正义目标的实现。
四、结语
对于人民法庭而言,真正的作用是延伸触角,立足群众的司法需求,参与社会治理,真正做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切实回应社会关切,通过理念创新、技术创新、服务创新,积极运用现代科技,以多元化的方式为当事人、法官、法院管理者等各类群体提供全方位、个性化、可持续的智能服务,真正实现“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让人民群众拥有更多的获得感。在数字文明时代,人工智能与司法裁判将进一步深度融合。.在数字时代的浪潮下,我们应紧密结合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抢抓数智赋能的风口机遇,持续放大“智慧法庭”样板的先发优势,立足现代、引领未来,以数字正义推动实现更高水平的公平正义和司法文明。
责任编辑:晓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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